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新一轮税制改革已经启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和改革坐标上,我们要紧紧把握税制改革机遇,大力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加充分地发挥地税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税制改革的回顾
1994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在立足国情、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实行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一次税收体制改革。通过这次改革,充分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税制结构不断优化,税制设计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明显增强;税收制度在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当然,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税制体系的不适应又逐渐显现,有些问题和矛盾还比较突出,需要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解决。
税制改革20年来,安徽地税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地税部门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税收法治观、税收服务观和税收效率观,积极投身税制改革实践,统筹做好组织收入和服务发展“两篇文章”。依法科学组织收入,确保税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收入规模由机构成立之初的 32.2亿元扩大到 2013年的2125.3亿元,增长66倍,年均增长24.7%,1994-2013年的20年间累计组织地方税费收入超万亿元,达到10656亿元。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4年的58.4%提升到2013年的67.4%。在大力组织收入的同时,认真落实税制改革任务,用足用活用好税费政策,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据不完全统计,20年累计减免缓抵地方税费超过千亿元。
围绕带好队、收好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注重加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依法治税、依法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减轻办税负担和简化办税程序,纳税人的满意度和遵从度不断提高;积极创新税收管理,大力实施征管改革,强化税收业务建设,税收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加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顺利实现征管数据省级 “大集中”,信息管税的能力不断增强;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