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人员对进京的尾气排放超标的货车进行处罚。记者 公磊 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和 环 境 保 护 部 日 前 联 合 发 出 通知,要求到2015年6月底前,我国各省(区、市)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将调整,同时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为推动企业排污减排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这将如何影响企业治污减排、产业布局和环境保护?不妨选取京津冀地区作为样本分析。
2013年,全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中有7个在京津冀地区。记者采访了解到,面对艰巨的环保任务,高标准排污收费、纳入预算专项治理成为京津冀地区构建科学减排机制的重要手段,同时区域协同治污也呼吁征收标准的统一。
京津冀率先上调排污费
天津市于今年7月1日起,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4种主要污染物排污费收费标准平均提高9倍。
此前,北京市自今年1月1日起率先在全国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至原标准的14-15倍左右,为全国最高水平。
新标准实施后,今年一季度北京征收的排污费达到8800万元,是去年同期的10倍多。征收的排污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河北省“十一五”期间就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到每污染当量1 .2元和1 .4元,提前达到此次国家调整后的排污费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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