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加强制度建设,减少弄虚作假、腐败寻租现象。既要重奖举报者、严惩造假和腐败者,也要减少或降低易诱发造假和腐败的积分项目或分值。比如,在各类政府奖项乱象纷呈、难以做到评选公正的背景下不妨暂缓实行该项积分。在既需流动人口多缴社保金而又难免有人通过“故意多缴社保金”来“骗取居住证积分”的情况下,不妨将社保金的积分分值压低一些,以减小其造假动力。
总之,居住证积分制让流动人口同享流入地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意味着户籍在贬值,社会在进步。尽管尚有诸多缺憾,但仍不失为我国发达城市户籍改革的一块正面“补丁”。只是,户籍背后的福利多根深蒂固且牵一发而动全身,完善该制度既需要地方政府不懈努力,也需要国家宏观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相配套。
注释:
①分达标准分值的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②积分达标准分值的持证人的配偶和同住子女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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