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他人“四不”“三要”
与人交谈,坚持“四不”原则。一不损人。有的人说话的时候老是揭人短,甚至背后说别人坏话,这样的人大家肯定不喜欢。二不自夸。有的人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爱夸自己的优点和成绩,竭力把自己的优点说深说透,就怕别人不知道,甚至把自己的能力过分夸大,这样的人自己夸着很舒服,听的人却很难受。三不晒难。有的人跟别人交谈,逢人就叹难、倒苦水,让人觉得都是别人对不起他,不但损害了自己的形象,也让别人对他的信赖感减少了。四不多话。人与人的交谈是有规则的,需要的是互相交流。不多话不等于不说话,不多话就是不要急于表达,而是先耐心真诚地倾听,再相互交流,汲取别人的智慧,这也是尊重别人的一种表现。
与人交往,坚持“三要”原则。一要不卑不亢。心理上的不卑不亢才是真正的不卑不亢,心理不卑不亢行动就自如,与人交往就不至于太紧张。真诚的不卑不亢会让人觉得谦恭有度,而不是卑躬屈膝,或傲慢自大。二要亲疏有度。人与人相处要有一个适当的距离,“亲”和“疏”要有度,要得体,别走极端。三要多予少取。多给予别人帮助,少向别人索取,让别人觉得跟你相处,在情感上、精神上、生活上会有收获。
对待自己“三要”
一要管理好自己。不管是学习,还是行为习惯,只要能管好自己,你都会在群体当中表现不俗。
二要经得起考验。如果总认为领导和组织对自己不公,遇到问题只谈困难,那就是经不起考验,就该在思想上“洗洗澡”了。
三要受得了委屈。受得了委屈是一个领导干部抗击打能力的重要表现,一名干部能经受得起多大的委屈,就能承担多大的责任。领导干部要在委屈面前见胸怀,见担当,更见作风和党性。
(作者系云南省马龙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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