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敢于担当的干部

用好敢于担当的干部

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是重要的风向标和指挥棒。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什么样的人是贤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干部要具备担当精神”。按照总书记这一要求,中央新修订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标准之一。

一是要大胆地用。坚持把那些敢闯敢干、敢抓敢管的干部提拔使用到重要岗位和关键领域,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使每个敢于担当的干部人岗相宜、有为有位。二是要保护地用。对因敢于担当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干部,只是是“为公”而不“谋私”,就要给予公正评价值观对于因个性强、得罪人的“失分、失票”情况,要客观全面地作出判断,为他们成员撑腰鼓劲,保护好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要提醒着用。在充分理解、鼓励支持敢闯敢干的同时,及时提醒,咬咬“耳朵”,拽拽“袖子”,不能突破法律法规的限制,确保敢于担当的干部干成事、不出事。四是要激励着用。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就要有激励敢于担当的选人用人机制。要通过制度予以完善,通过教育去传承,用舆论来引导和弘扬。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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