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这说明当前我国民营经济的地位得到提升,福建民营经济迎来了又一次良好的发展时机。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民营经济敏锐把握发展机遇,始终保持高速发展态势,在福建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全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有户数达109.44万户。2013年,福建民营经济占全省经济比重67.2%,比上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吸纳就业在85%以上;初步统计,全省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实现增加值5773.86亿元,同比增长14.6%,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70.4%;民企成外贸“领头羊”。近年来,福建省民营企业的科技实力、品牌管理和产业层次等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但也存在规模偏小、创新不足、管理粗放和人才匮乏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制约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为此,福建民营企业要抓住当前国家重视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机遇,充分利用省政府大力支持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有利时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多措并举,乘势而上,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
要树立和谐共赢的价值理念。在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实践中树立和谐共赢的价值理念,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福建民营企业家亟须实现自身的心态和价值观的转型升级,要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为国家交纳税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热心公益事业,更重要的是诚信守法,坚持环境导向,树立节能减排、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承担起社会发展的环境责任、资源责任和生态责任。因此,福建民营企业家要终身学习,成长为勇于开拓、善于经营、精于管理、勇担责任的引领企业转型升级的现代企业家。首先,福建民营企业在战略选择上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靠拢,在资源利用上要坚持循环、节约的原则,在生产上坚持低排放、高效益,生产出绿色、无污染的产品,不断优化和提升提高企业的产业结构和层次。其次,要实施战略联盟,打造新的价值链和产业链,做大新兴产业规模,加快推进“二次创业”。这就要求福建民营企业树立新型的合作竞争观,将竞争者视为合作者,与竞争对手形成一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并从中获取有利的竞争优势。要通过缜密的前期市场调查和战略分析,准确选择合适的联盟对象,积极与央企、国企或民营大型企业进行产业链对接,尤其是参与开发中下游产业和相关配套产业,实现央企与福建民企的良性互动、和谐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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