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范恒山在谈到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规划时公开表示,在制定规划时还将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认真研究区域环境、生态、水、土地等的承载能力,合理配置资源,强化资源和环境约束,推动产业升级和空间布局的调整。
“《规划》在编制时考虑的因素比较复杂,既考虑到了资源问题,也考虑到了环境和生态问题。”一位参与《规划》编制的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目前初步确定的编制思路主要是划定资源的上线、环境的底线和生态的红线。”
《规划》应在体制机制上有所突破
“《规划》主要定位于中长期规划,将制定分阶段的目标,但提出的措施主要以近期和中期为主。”前述参与《规划》编制的专家透露。
实际上,在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方面已经有不少专项规划或者相关规划。在大气环境治理方面,已经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专项规划;在水环境方面,针对地表水已经有涵盖海河流域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针对地下水已有《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专项规划,同时环保部联合其他部委正在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会涉及到京津冀地区的水环境治理;在土壤方面,环保部联合其他部门还在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预计也会涉及到京津冀区域的土壤污染直流。
“但从现有的和将出的这些规划来看,这些规划更多的是设定一些治理目标、提出一些治理措施,很少能在体制机制上有所创新或者突破。《规划》如果能解决一些前述规划不能解决的体制机制性问题,那么不但其编制的必要性不会再受人质疑,而且能真正发挥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最终实现‘多规合一’的目标。”王毅分析。
王毅建议,《规划》能否提出构建京津冀区域或流域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统筹协调跨区域的大气污染联合联控和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的相关事宜?同时,组织跨部门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即将出台的各类法规、规划及行动方案进行认真的独立评估,不要走过场,并提出具体的咨询修改意见。最后,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促进信息公开,让公众切实参与各项决策过程,以避免决策的失误并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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