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裸官”数量为何成了不能说的秘密(6)

【案例】“裸官”数量为何成了不能说的秘密(6)

“闭起门来查裸官”很难有疗效

今年年初,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成员岗位在内的5类岗位,将不得由裸官担任。作为“裸官”治理的必要条件,各地随即启动对裸官的摸底清查,目前已经基本摸清了底子。

对于公众关心的裸官数量,多数地方秘而不宣。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指出,“一些地方认为‘裸官’涉及面广,是个敏感问题,担心公开数据会成为舆论的关注焦点,影响地方政府形象”。而福建等地组织部门,以“问题比较敏感,不能公开具体排查数量”为由婉拒记者采访,也验证了专家的分析。

早在2010年,监管裸官就首次列入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工作要点,中央近年来更是密集出台规定重拳予以治理,但依旧不乏裸官巨贪的魅影闪烁。可能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看来,倘若现在公布裸官数量,甚至不乏官居要职者,无疑会石破天惊,给社会带来震撼。

这种想法其实是低估了公众的心理承受力。诚然,前些年我们没有完全遏制住“裸官”,存在“裸官”向“贪官”转化的现象,但这都是过去式,只要正视现实,以此次排查为抓手,坚决将“裸官”调离五类岗位,扎紧监管“裸官”的制度篱笆,就能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相反,如果对“裸官”讳莫如深,反倒会让公众对“裸官”问题的严重程度妄加猜测,对清理“裸官”的实际效果心生狐疑。

排查清理裸官本身,也需要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一方面,各地摸底排查“裸官”,都是由本人填写表格自行报告,难以避免瞒报漏报现象。由组织部门进行核查,人手精力有限,掌握信息也往往不对称,因此,揭开“裸官”的庐山真面目,还需要借助群众的雪亮眼睛。同时,关起门来排查清理,很容易流于形式,在官官相护的心理作祟下,明着将裸官清理出五类岗位,实则其依旧掌握贪腐权力。只有主动公布“裸官”的原岗位、新去向等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才能倒逼一些地方和部门硬起手腕,不留情面,坚决清理。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指出,“造成大量‘裸官’现象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掌握决策权领导干部的个人信息不公开透明。”只有让公权者置于“玻璃箱”中,放到全方位的社会监督之下,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裸官”出现以及向“贪官”转化。 

【启示与思考】

查出来多少“裸官”?公众希望这个数字能晒一晒。事实上,一些地方已积极公布了“裸官”数据,不但“天塌不下来”,还赢得了公众对官方工作的肯定和赞许。相反,另一些地方对“裸官”摸底结果讳莫如深,反而把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不便透露”会给公众带来无尽的想象空间,是地方“裸官”数量过多,还是摸底工作不顺利无法向社会交代?这是不是变相地表达出对群众监督的排斥?

“不便透露”反映出一些地方的作风问题。对于政务信息公开,一些地方总是惯于“选择性公开”和“习惯性隐瞒”,不管是必须要公开的、还是群众想要知根知底的信息,有关部门所采取的策略是“能拖就拖,能捂就捂,能瞒就瞒”,这也是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不满意的症结所在。凡事让群众去揣摩猜测,给谣言滋生造就了土壤。进一步说,即使摸底“裸官”工作做得很彻底,数据很精确,但是对此“藏着掖着”,群众看不到,信息不对称,意义何在?即使最后迫于压力,不得不公开了,群众仍有不满。“出于无奈”的迟到真相,已经变味了。

政府工作多些“主动”,是服务型政府的职能体现,是回应公众期盼的应有动作。主动公布“裸官”数据,主动的结果是双赢的。群众能够看到政府工作的进展程度,群众满意,政府在执政为民的工作作风中赢得支持,工作更好开展。

中央下定决心治理“裸官”,各地积极开展行动,这都是群众期盼已久的,但是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此畏首畏尾,是我们不愿看到的。“裸官”数量不该成为“不能说的秘密”,我们期待清理工作早日拨云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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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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