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发展之本
“过去推动京津冀发展,主要依赖行政推动,三个省市政府签订协议,共同承接和分配国家项目,之后便是市场分割、地盘保护、以邻为壑等,今天京津冀合作再搞这套模式肯定行不通,需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黄守宏提醒。
在他看来,建立京津冀共同市场尤为重要,“一只大老虎,一只半大老虎,带一群小老虎”。在这个由大中小城市群构建的共同市场,人员、资本、劳力、税收等要素自由流动。这就要求三地政府在市场规则、市场监管、投资环境等方面创造统一的市场运行机制和环境,并秉持一样的规则,企业由此自由布局产业。
不过,去行政化,并不等于去政府化,关键是政府如何发挥作用。
例如要促使京津冀区域内大中小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涉及财政政策;通过定向降准等措施来促进中小城市、中小企业发展,这涉及金融政策;产业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如何共享税收,这涉及税收政策;将更多的用地指标向区域内的中小城市倾斜,这涉及土地政策,等等,这些都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推动。
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说,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以后遗留了一个重大缺陷,即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等税种没有执行税收与税源一致性原则。在现实中,造成一个局面,各分支机构到总部交税,一个地方的税源形成的税收被其他地方拿走,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且愈演愈烈。
如果企业注册地在北京或天津,一些主要税种都要到注册地缴纳,这也就意味着其他地方再努力发展,政府也没有税收。“我觉得一个区域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让那个地方政府能够收到税,能够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如果它做了很多努力,最后收不到税,不能提供公共服务,那经济发展就会扭曲的。”许善达说。
在他看来,京津冀的发展,如果要是这个问题不解决,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2014年7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主持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宣布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这次会议传出的利好消息更多的是操作层面,例如三地将税收政策执行统一口径和管理标准,优化工作流程,探索三地非行政审批类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等。但是对于涉及法律和制度层面的重大问题,并不在列。
“真正促进京津冀一体化,促进城市群内部的协调,我们也一定要改变按行政层级来配置各类经济社会资源的这种做法。”在黄守宏看来,长期以来按不同的行政层级(省、市、县、乡)来配置经济资源,层级越高,掌握的财政、投资、用地资源和机会越多,如果不改变这种方式,在整个京津冀合作中沿袭原来的不平衡状况,依然权力不平等、机会不平等、规则不平等,怎么协同发展?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认为,以市场机制为主,而不依靠行政干预,才可能慢慢走向真正的依靠市场来协同分工合作,当然这个过程会慢一点,市场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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