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则网上的报道,说的是湖南纪委官员举报“金银花更名”涉腐败。采访中比较深刻的是当记者问他:“想过举报会带来的最坏的后果吗?不担心影响前途吗”?他说:“我只是了解到事情真相后,履行了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一个基层党员干部的职责。如果最终影响到自己的前途,比如丢官,我就做个农民”。
的确,共产党员在面对不正之风、不良现象时要的就是这种底气,要的就是这种意志。当前,一部分党员干部在面对一些现实问题时,总是存在明哲保身的思想,认为别人怎么做是别人的事,牵扯不到自己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明明知道别人干了违法的事,也装不知道,睁一眼闭一眼,目的就是保全自己,害怕得罪人。同在一个部门和单位工作,低头不见抬头见,谁也难免有点毛病,于是,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与人方便不如自己方便”,充当“好好先生”,岂不知这样做既害了别人又害了自己。一方面不但助长了歪风邪气的嚣张气焰,使犯错误的同志得不到及时的提醒、批评、教育和帮助,最后越滑越远,陷入泥潭不能自拔;另一方面是自己长期耳闻目睹,在不知不觉中也变得是非不分起来。时间长了,思想也就发生了变化,主观上想管好自己,结果一遇到具体问题也就黑白颠倒、是非不分,最后与错误同流合污。
所以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保持自身的纯洁,不做不利于党和人民的事,还应该有更高的标准,就是要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这才是真正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是是讲党性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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