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执行需打出“组合拳”
在反垄断执行上,执法和司法两大重拳组合出击也是必不可少的。
目前,中国反垄断执法主要集中在行政执法领域,在司法诉讼方面较为薄弱。欧美成熟的反垄断司法实践表明,反垄断诉讼是执法的重要补充,既能加大处罚力度,也能让消费者得到更好赔偿。
例如在美国,除监管机构自行发起反垄断调查外,受损企业或普通消费者也可直接对涉嫌垄断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三倍的损失赔偿,极大地激励了消费者参与反垄断诉讼的积极性。除民事处罚外,美国司法部门近年来针对一些串通投标、合谋操纵价格的垄断行为还加大了刑事处罚力度。
国际上的经验还表明,加强与国家间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信息沟通与合作,可以更好地搜集证据和提高反垄断执法效率。2012年,美国司法部起诉苹果公司与美国5家出版社非法合谋抬高电子书价格,在相关的反垄断调查中就与欧盟委员会进行了密切合作。
目前,中国已经与美国、欧盟、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合作备忘录,与相关机构开展反垄断交流合作。不难看出,在近期反垄断调查中,被中国政府列为反垄断调查对象的不少企业在其他国家也遭遇过反垄断调查。例如,微软曾在美国和欧洲面临垄断指控并为此支付了巨额罚金;高通公司在欧洲和韩国也接受过监管机构的反垄断审查。
中国反垄断在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方面已经发出了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强烈信号。但是,与拥有百年反垄断立法历史的欧美国家相比,中国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继续与国际做法接轨,学习有益经验,中国反垄断能走得更远,从而建立起更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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