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垄断”正在进行时

摘要:中国政府近期对奥迪、克莱斯勒、奔驰、微软、高通等多家跨国企业发起密集反垄断调查,释放出三大强烈信号——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执法工作常态化和行政执法、司法诉讼双管齐下。这表明,在反垄断问题上,中国虽然起步较晚,但正在逐步并迅速地与国际接轨。

反垄断调查势在必行

中国《反垄断法》从2008年8月1日生效至今仅有6年,还是一种全新的法律制度,而世界反垄断已走过百年多历史。最早的反垄断立法在美国,可追溯至1890年颁布的《谢尔曼法》和1914年颁布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及《克莱顿法》。

一直以来,反垄断法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经济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包括中国在内,立法的核心目标都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即消费者是直接受益者。中国《反垄断法》第一条就明确提出:“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虽然反垄断调查并没有行业范围限制,但纵观全球,包括中国在内,监管部门调查重点往往是那些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行业。中国政府近期发起的反垄断调查涉及食品、药品、电信、互联网、汽车等行业,均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不论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都不允许跨越垄断红线、损害消费者权益,这正是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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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这是7月17日在美国华盛顿州雷德蒙德的微软公司总部拍摄的公司标志和办公楼。)

在高度重视后,执行更加重要。过往历史经验证明,“一阵风”的执法风暴只能应付一时,风声一过便又一切照旧。作为高度成熟的市场经济体,欧美国家早已建立常态化的反垄断执法工作机制。据统计,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去年一年共发起了92项反垄断调查。

对中国来说,反垄断常态化不仅有助于巩固反垄断执法效果,更是适应全球经济贸易格局变化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提升,中国在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部署中占据日益重要的位置,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间的合并可能会给中国消费者带来影响,中国正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反垄断司法辖区;另一方面,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正在参与的跨太平洋和跨大西洋自贸谈判均将竞争政策作为重要的谈判章节,中国需要加强反垄断执法来确立竞争政策在经济政策中的基础性地位,更好适应国际经贸规则的变化。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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