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在30个重点领域深化合作(4)

京津在30个重点领域深化合作(4)

摘要:研究制定交通一体化实施方案。统筹两地交通发展规划,完善京津冀综合交通合作会商机制,建立“同图同步”沟通衔接机制。共同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规划》、《利用客运专线和既有铁路开行城际、市郊列车实施方案》和《提高进京车辆通行便利性实施方案》。

协同推进资源要素对接对流

深化金融合作。支持开展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重点的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加强科技金融合作,共同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双方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为两地重点合作项目和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广泛金融支持。共同推动在区域要素市场、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统一征信体系建设、金融信息共享、区域金融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

开展旅游合作。建立旅游合作协调机制,做好两地规划衔接和合作项目对接。推进旅游市场互动,相互支持旅游展会活动,深化提升京东旅游合作示范区建设。推动旅游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两市旅游质监执法协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京津两地的旅游资源交易平台,推进旅游产业发展。

加强会展合作。双方充分发挥自身会展资源优势,积极组团参加对方的品牌展会,形成各具特色、互为补充、协调发展的格局。双方深入推进会展规划、会展政策研究、会展品牌建设及会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支持北京知名会展企业到天津发展,共同提升会展业发展水平。

推进人才合作。共同举办高水平招才引智活动,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促进人才合理配置。共享“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资源,搭建博士后信息交流平台,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人员,促进高端人才培养。加强人才市场合作,支持双方人力资源资格互认和自由流动。

促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京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试点。探索社会保障跨区域转移对接。研究建立医疗资源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开展执业医师一体化注册管理。强化区域间卫生应急合作,建立长期、稳定、高效的区域卫生应急合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联合科研和人才培养,建立优质资源互通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育发展规划互通协商的机制,深化教育战略合作。推动建立两市移动、固话通信的联网、同网改造机制,力争尽早实现“固话无长途、移动无漫游”。

协同完善合作工作机制

建立两市协商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合作中的重大战略问题。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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