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进行立案审查的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公众的热议,且得到了公众的支持,同时,“刑不上常委”这一错误的传言不攻自破,公众对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决心的质疑也一并打消。中央此举,表明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与信心,再一次向任何想要挑战人民群众利益和国家法规制度的人敲响了警钟,向世人昭示了凌驾于法规之上的个人和权利并不存在。
对于权利与法的关系,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纣为帝王,足以乱天下”。前半句假设了尧这样的古代贤人若没有权力,连几个人之间的和谐都无法维护,表明了想维系社会的稳定就需要一定的权力与义务;后半句是说商纣王这样品行不正的人,正因拥有了凌驾于法规制度之上权力,才让天下动荡不安,表明了权力必须有法规制度的约束。在中国这样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法规制度体现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而党和国家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必须要对人民群众负责并接受法规制度约束的。
周永康一案,警示着我们:行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但不想受到法规制度的约束且不想承担起对人民的责任,是坚决行不通的;行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而不为民谋利,只一味的用来谋取私利,就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正因为坚定不移的走群众路线,充分的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造福人民群众,中国共产党才会得到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才能同人民群众建立起深厚的鱼水之情,在一个又一个的紧要关头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带领人民群众取得一次又一次胜利。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以周永康等落马高官为戒,自省、自重、自警、自励,将手中的权利正确的行使到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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