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刻认识和系统把握“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任务
在全面改革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仅要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这条主线,抓住这个核心和根本,而且还有明确的内容和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就指明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对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系统把握。
第一,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坚持这个制度,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是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的根本保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首先要求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重大决策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的甚至关系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容不得半点闪失。各级党委一定要完善集中全党全民智慧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同时,加强党的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生活。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现在,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比较普遍,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必须按照从严的要求,使之真正严格起来。严肃党内生活,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目前,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既有发扬民主不够导致的主要领导独断专行的问题,也有正确集中不够造成的领导班子软弱无力的问题。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9]
第二,要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党形成了一套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在当时条件下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虽然也对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作了一些改革,但仍有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地方,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首先要明确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政治领导,就是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方向的领导;思想领导,就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指导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就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要善于把三者统一起来,在各个领域充分发挥党对改革和建设的领导作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最根本的是要处理好党委与人大、党委与政府、党委与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党委应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上,集中精力抓好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该管的一定要管好,不该管的要充分放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同时,要“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1]要按照《决定》精神,厘清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职权边界,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理顺工作关系,保证各级党委、政府权力配置科学合理、运行规范高效。
第三,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性。先进性是我们党的安身立命之本、发展壮大之源、执政兴国之基。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党的纯洁性同党的先进性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纯洁性是先进性的前提和基础,先进性是纯洁性的体现和保证,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把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党的建设的根本问题和重要目标。在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最根本的就是要按照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确保党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清廉上和制度上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由于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仅必须同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之中,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用制度保障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成果;而且还要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对党的建设的客观要求,以及党的自身建设的实际需要,改革和完善党的建设的有关制度,以科学有效的制度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而以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
第四,要着力完善党内党外相关制度。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仅要加强党的制度建设,还必须从党内各项制度与党外其他法规制度相协调的角度注意抓好相关制度的改革。一是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包括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二是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包括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包括科学确定政绩标准,严格考核政绩,用好政绩考核结果;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包括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等;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包括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等。三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包括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等。四是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包括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改革会议公文制度;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实行官邸制;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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