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主线
党的制度建设与党的建设制度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区别的概念。党的制度建设是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并列并贯穿于其中的,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指党在长期领导工作和党内生活中形成的党的组织和党的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党内法规、条例、规则等党内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是党的各项基础建设的关键环节。党的制度建设通过对其他各项建设加以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党的一系列基础性建设的规章制度,从而为党的其他方面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在我们党的“五大建设”中,制度建设因其所具有的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决定了其关键性的地位。只有制度建设搞好了,才能使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得以落实。而党的建设制度除了包括前述的党内制度外,还包括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关系,党的组织与国家政权机关及其他组织的关系,党的建设的组织、领导、活动方式等方面的制度,特别是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党的十八大根据世情国情党情新变化给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课题新挑战,强调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6](P46)即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来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那么,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又应以什么为主线呢?或者说应该紧紧围绕什么来进行呢?对此,《决定》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主线。
为什么要将“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作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主线呢?这是因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改什么、怎么改,核心是坚持什么样的执政理念,根本在于实行什么样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马克思主义政党夺取政权后应该树立什么样的执政理念、采取什么样的执政方式,如何科学实施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代表人民掌好权、执好政,是一个需要不断深入探索的重大课题。列宁对这个问题提出过不少好的思想,但因为过早逝世未能认真实践。斯大林在实践中未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特别是他在晚年集党政军最高领导权于一身,并且形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权力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我们党在取得全国政权后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但在一些具体的领导制度、执政方式上也存在着一些缺陷。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作为我们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就明确提出了改善党的领导制度和执政方式的重要思想,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只有改善党的领导才能加强党的领导。35年来,我们党继承了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领导制度和执政方式,同时根据新的形势和新的实践进行积极探索,在确立科学执政理念、改革执政方式方面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包括明确提出党的领导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等。如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已成为我们党的核心执政理念;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则是我们党的基本执政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必须坚持和实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科学执政,就要求党的全部执政活动必须尊重客观规律,要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持民主执政,就要求党的全部执政活动必须尊重人民意愿,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依法执政,就要求党的全部执政活动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只有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并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是领导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领导核心的地位。能否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并不断提高其能力和水平,与党的自身建设状况特别是自身建设制度的完善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加紧建立健全保证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体制机制”[7],“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更好为人民服务”[8]。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牢牢把握“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这条主线,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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