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从我省情况看,发展家庭农场应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制度、尊重农民意愿、遵循市场规律和因地制宜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在以下方面着力。
制定发展规划,出台引导政策。各地应结合农业发展空间和城镇化目标,制定家庭农场发展规划。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家庭农场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推进家庭农场适度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一是科学界定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明确家庭农场的认定条件,以经营产值或净收益的多少为基础开展认定。二是根据家庭农场认定条件,开展家庭农场情况普查,摸清底数,掌握符合家庭农场条件的农场数量及类型等。三是对符合家庭农场条件的帮助其直接变更或注册,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帮助其尽快改进,使其尽早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四是推动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减免相关费用。
调整补贴投向,加大扶持力度。在财政税收政策上,把家庭农场纳入现行农业政策支持体系,抓紧落实新增农业补贴向家庭农场倾斜的政策。在家庭农场发展初期,应在专项资金、惠农补贴、项目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产后储藏烘干设施和农机具设备配置。一是将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增量向家庭农场倾斜。二是增加专项扶持资金。政府应设立家庭农场专项发展资金和土地规模经营扶持专项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发展。三是强化项目扶持。对适宜家庭农场申报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向家庭农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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