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部分新发展党员质量不高,入口把关不严。一些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视为每年的常规工作,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培养、吸收看做是简单的“预备时候填填表,转正时候谈谈话,表决时候举举手”,而没有从思想上、行动上严格考察发展对象,是否真正符合一名共产党员的要求,能否发展为党员。一些党员入党动机不纯,将党员身份视为晋职升迁的重要指标,调查中显示,有13%的人认为入党是为了享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强化“三个”第一责任人意识
一是要明确党组织负责人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为第一责任人。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发现并解决在班子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出现班子不团结、队伍人心涣散、工作作风漂浮的,要严格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二是要明确党组织负责人在向区委推荐干部初始提名方面为第一责任人。要探索建立初始提名责任人追究制度,并把责任追究具体化、清晰化,对推荐失真失实、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初始提名责任人的责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三是要明确党组织负责人在机关党建工作方面为第一责任人。党组织书记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区委的一系列政策和要求,把党建与业务紧密结合,丰富党建工作的内容,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要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对不适应做党务工作或工作平庸、能力一般的党务干部,要及时做出调整,对不抓党建工作的要按照失职,不称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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