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博导诱奸女生”,谁之过?(4)

【案例】“博导诱奸女生”,谁之过?(4)

【启示与思考】

厦大进入多事之秋——校长“一个人的食堂”还没过去,“防兽必读”又牵出了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教授诱奸事件。但正如爆料女生所言,此事非针对整个学校,而是申讨当事人恶行。

东窗事发的固然是吴教授一人,但,诱人失范的又岂止是一个学校的学术与道德生态?这个问题其实可以化为三层追问:第一,如果吴教授不是在厦大、而执教于其他高校,情况会有所变化吗?第二,厦大名声不差、治校能力也非斯文扫地的层级,吴教授尚且能翻雨覆云,其他高校呢?第三,即便整个中国高校只有一个吴教授,那么,令其骄奢淫逸的制度土壤难道仅存在厦大?

就法理而言,或许诱奸只是道德词汇,并不构成犯罪,但事件中有待证实的几个细节,尤令人浮想联翩:譬如博主“青春大篷车”在文中披露了吴春明以学术经费开房一事;又譬如据称吴教授在事后,多以毕业工作保研保博为名,或利诱或威逼,且被利诱威逼成功者大有人在,游戏规则是“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各取所需”。于是问题就来了——堂堂科研经费,竟然可以李代桃僵地拿来“开房”,这中间的曲径通幽只是传说而已?一个博导,在决定学生学术科研生涯上的“能量”如此巨大而不受约制,这是不是等于赋予了他(她)无限大的合法伤害权?

有人说,博导诱奸事件不比“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都是成年人,一个巴掌拍不响。这话自然有一定道理,但于一个法治社会而言,总不能指望打造贞节牌坊来捍卫女生的权益与自由。博导诱奸事件虽然是“一个人”的问题,但它背后却折射出“一群制度”的潜在凶险。

大学女生权益不能靠“防兽必读”来保护,中国高校的治理格局与质量,也不能总寄托在教授的德行操守上。吴教授的真相固然需要彻查,更须明确的是,一切诉诸于体制的变革,才是真正逆转权益失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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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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