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应当树立什么样的敬畏观念
敬畏组织。正确对待组织,是党员干部立身行事的前提。在党员干部成长进步的历程中,组织的教育、培养、信任、关怀贯穿始终。组织为我们点亮理想信念的灯塔,指明前进的道路和方向;组织给予我们学习锻炼的机会、干事创业的舞台。对于组织,我们应当心存敬畏。敬组织,就要信赖组织、忠诚组织、服从组织、奉献组织,为组织的事业奋斗终身;畏组织,就要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始终与组织同心同德。
敬畏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敬群众,就要牢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始终信赖群众、依靠群众,诚心诚意拜群众为师、向群众学习,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畏群众,就要牢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敬畏道德。道德是社会关系的基石,是人际和谐的基础。领导干部的道德水准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威信和形象,还对社会道德风气起着引领和示范作用。对道德保持敬畏之心,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弘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警惕失德失范。舆论是对道德的主要约束,以舆论为镜鉴,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务求经得起舆论监督。
敬畏法纪。我们党是靠远大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神圣不可侵犯。党中央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坚决惩治腐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腐败分子相继受到惩处,进一步验证了陈毅告诫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身为领导干部,必须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奉公守法、公正廉明、洁身自好,绝不触犯党纪国法的“高压线”。
敬畏权力。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中国古代有一种哲理:国家之权乃是‘神器’,是个神圣的东西,非‘凡夫俗子’所能用。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身为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握有一定的权力,一定要认识到,权力的本质是责任,权力的本色是为民。权力这把“双刃剑”,用之于民善莫大焉,用之于己贻害无穷。始终对权力心存敬畏,秉公用权、为民用权,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敬畏历史。中国古代自汉武帝开始,就有史官负责记录皇帝的言行和政务得失,称之为“起居注”。史官秉笔直书,不虚美、不隐恶,皇帝不能干预。《资治通鉴》记载,唐太宗先后向房玄龄、褚遂良索要“起居注”查看,都遭到拒绝。封建社会的皇帝几乎可以为所欲为,但也有敬畏,那就是敬畏历史。“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是非功过自有历史评价。领导干部要对历史心存敬畏,经常想一想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克服心浮气躁、急功近利,不追求短期效应、政绩工程,不竭泽而渔、杀鸡取卵,不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不留历史骂名。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和境界,踏踏实实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努力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
敬畏规律。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认为,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拒性。人类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客观规律。违背规律必然受到惩罚。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领导干部要敬畏规律,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扬独立思考的精神,虚心向群众学习、向专家求教,老老实实搞好调查研究,确保科学决策、正确决策,务求各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致力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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