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走群众路线 建和谐社区(2)

贵州:走群众路线 建和谐社区(2)

摘要:群众的需求和呼声,是社区工作的目标;群众的期待和愿望,是社区前进的指引;群众的满意和好评,是社区努力的方向。

支持群众监督社区机构

以公民为主体而展开的群众监督是基层民主的重要形态,发展群众监督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途径。社区服务中心作为社区事务具体的承办机构,必须定人、定责、限时组织实施,将群众关心、党委交办的各项事务办好,并接受群众的监督。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衡量指标,在社区服务大厅安装满意度测评器,由办事群众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评价。年终由区委群众工作委员会委托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进家入户发放调查问卷,对新型社区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工作作风进行满意度测评,由群众评判打分,依序排名、结果公示,列入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年终目标考核。

组织群众评议社区干部

社区干部的执行力、落实力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区委、区政府把对新型社区党员干部的考核交由群众评判,除进行满意度测评外,每年年终召开一次述职评议会,组织社区党员、驻区单位代表、居民群众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商家代表、社工义工代表等参加,对“一委一会一中心”的主要领导进行民主评议。

通过鼓励、引导居民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了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使新型社区成为联系群众、凝聚人心的桥梁和纽带,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执笔:顾荣刚)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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