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家庭教育常常被誉为“深入骨髓的教育”,它既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也是个人成长的起点与基石,作用巨大,无可替代。高质量的家庭教育必定离不开高水平的家长。
遗憾的是,目前不少家长却简单地认为教育孩子不过是“生而知之”的事情,当过孩子、生过孩子自然就会教育孩子。如此观念指导下的家庭教育注定只是经验型教育,而经验未必都算得上科学。即便它们在以往是科学的,但时代在飞速变化,以“往”律今的做法也未必都行得通。
由于家庭教育失误太多,很多孩子养成了极端逆反心理,两代人关系紧张。天津市对本市约160万青少年调查,各种心理问题及精神障碍的检出率为13%至16%;目前来此就诊的20岁以下的青少年人数比1995年增长了约七倍,有的甚至酿成了家庭悲剧。
对家庭教育进行国家立法,无疑在提醒家长:第一,教育是个大问题,专业化、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经验,是需要不断学习的,需要家长自我成长的,守着父辈传下来的教育经验教育孩子,不愿意汲取教育新营养,注定是一种严重的教育观念的落伍;第二,家长不仅仅是家长,更应该是孩子的成长伙伴和好朋友,认真倾听孩子心灵和身体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声音,认真关注,悉心解决,孩子就能得到良好的精神熏陶和良好人格;第三,新时期的家长更是“心理家长”、“情感家长”,而不再是“物质和金钱的供给者”,时刻为孩子提供宽松、温馨和平等的精神能量和快乐心情,让孩子阳光起来、自信起来,不怕挫折,远比让孩子成为尖子生更重要。
有了法律督促,教育孩子不再是“家务事”,而成了“公共事务”,绝大多数家长通过主动学习,纠正自以为是的家长作风、粗鲁武断的决策惯性、急功近利的分数崇拜,以及不懂尊重、缺乏情感关注的粗心大意,成为学习型、反思型家长,良好的教育效果才能真正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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