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
如今,在新疆,凡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实施,均要启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诉求。
自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四年来,新疆全区各地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纳入维护社会稳定、实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系统工程,不断提高决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此举不但从源头上预防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还促进了新疆的和谐发展。
“我和老伴以前住的房子冬天透风夏天漏雨,动不动就停水停电,现在不一样了,我们住进了70平方米的新楼房。”家住新疆拜城县拜城镇热斯坦社区的吐拉汗·木莎老人向《法制日报》记者述说着自己的幸福生活。
之前,吐拉汗老人一直住在棚户区。早日告别棚户区,住上新楼房是棚户区居民多年来的企盼。
热斯坦社区是个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从2011年开始。该社区坚持风险评估在前、为民服务在前、矛盾纠纷化解在前,通过模拟拆迁,排查出棚户区改造影响社会稳定的政策衔接风险、抵制拆迁风险、过渡安置风险、改造回迁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方案,提前介入化解。在后期正式拆迁中,该社区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增加了一道‘工序’,但实际上,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各类风险预防在前,并提前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到政策实施的维稳工作中,形成合力,有效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更有利于保障决策的顺利实施。”拜城镇党委书记李新斌对记者说。
“及溺呼船,悔之无及。”
近年来,新疆全区通过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维护社会稳定关口前移,在决策各项重大项目时,充分考虑群众的接受程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同时科学预测群众的承受能力。政府合理化建议和人性化处置方式,得到了群众支持和赞扬,为树立新时期政府亲民形象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还印发了《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意见(试行)》。自治区各地(州、市)和32个区直部门制定了规范性文件,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出台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
全区各地通过不断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全面推行三级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突出抓好重点项目、民生与社会保障重大事项,以及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风险评估工作,通过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有效杜绝因决策不当而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跃北路东段改造工程开工前,白碱滩区启动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施工公告发布后,沿街诸多商户担心修路影响生意表示反对。白碱滩区区委政法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暂停了项目实施。得知该路段两家花店因修路造成鲜花滞销,区委政法委还协调有需求的单位到花店购花,使业主免受经济损失。
一周后,该项目施工方通过分段施工、搭建人行通道及设置出行、车辆绕行导示牌等改进措施,取得了沿街商户的谅解。后来,跃北路东段改造工程完工,一条造福百姓的“民生路”得到群众赞许。
“群众不满,项目就暂停;群众有问题,就及时解决;群众心里有疙瘩,就疏导解开。”克拉玛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勇说。
“销恶于未萌,弥祸于未形。”
通过风险评估,新疆全区将可能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有效防止因决策、政策、项目的失误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实现了由被动维稳向主动维稳、事后维稳向事前维稳、治标维稳向治本维稳的“三个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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