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下基层”在福建的持续深入实践
习近平同志倡导的“四下基层”,在福建各地广泛践行,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推行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制度,“接地气”、“交朋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近年来,省委在各级机关中部署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委明确提出把“四下基层”作为活动的重要载体,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四下基层”的实践价值日益凸显。
把“四下基层”作为了解民情、科学决策的关键环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畅通民意诉求,从基层群众中获取真知,推动科学民主决策。省委注重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章立制,对“四下基层”作出制度安排,制定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意见》、《省级领导“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对下基层的时间、方式、重点作出硬性规定;出台了《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等,对重大决策听取群众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省委提出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的目标,注重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方法,以及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加快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都是在“四下基层”中了解真实情况、汇集民意民智、科学民主决策的结果。各级各部门通过“四下基层”,摸实情、集民智、理思路、出良策,有力推动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把“四下基层”作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重要渠道。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到矛盾比较集中、问题比较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地方去,疏导群众情绪,协调矛盾纠纷。省委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对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作出具体规定,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定时定点开展大走访、大接访活动。实施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建立风险评估、积案化解、公开听证等信访工作“七项机制”,依法依规维护群众权益。组织各种形式的宣讲团,大力开展“三下乡”活动,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和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宣传,释疑解惑。全省每年有20多万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传、信访接待、座谈交心等活动,共建立联系点16万多个,建立民情台账近20万本。一大批矛盾纠纷和信访疑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全省信访总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把“四下基层”作为落实工作、为民办事的有力抓手。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倡导“马上就办”,推动领导干部定期到基层现场办公,做到发现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省委、省政府连续多年开展“拉练”检查活动,现场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省各级普遍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为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从1990年开始,省委、省政府连续24年每年实施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解决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民生突出问题。多年来,全省与民生相关财政支出占全部支出的70%以上,财政超收部分全部用于改善民生,群众从“四下基层”中真正得到了实惠。
把“四下基层”作为固本强基、锤炼干部的有效手段。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引导党员干部苦练密切联系群众基本功,多下基层、真下基层。自2004年至今,从省、市、县三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中选派4批1万多名干部,到后进薄弱村担任党支部书记或第一书记,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省里出台了10条减轻基层负担的规定,省级考核评比表彰项目减少85%,促进基层组织回归服务群众本位。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软弱涣散村作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四下基层”联系点,开展中长期挂钩帮扶,促进整顿转化;从省直机关中选派干部到农村开展驻村蹲点活动,祛“官气”、除“四风”。通过“四下基层”,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探索总结出“168”农村党建、“135”社区党建、“三五”非公党建、“1263”机关党建、“六要”群众工作法等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大批作风正、能力强、经过基层磨练的党员干部脱颖而出,成为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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