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协调“绘好一张图”
受访部门结合实际工作认为,应由交通运输部相关部门以及京津冀三地的交通、规划部门协调出台京津冀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有针对性地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京津冀区域交通发展的两个突出问题:
中国北方“交通枢纽”的功能定位问题。天津市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许颖悟说,近几十年以来北京实际上承担了北方交通枢纽的功能,南来北往多种形式的交通路线大多要转道北京,每一时刻都有大量乘客常态化流动于北京市内的各个火车站、汽车站,以及机场,并在这些交通节点上带动了一批低端服务业,造成拥堵。
因此,京津冀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宜围绕北京市“交通枢纽”的现状做文章,根据北京城市定位,合理分散交通节点,从存量和增量两方面入手:在存量上盘活津冀两地多个机场、火车站等目前尚未饱和的重要交通资源,缓解北京交通压力;在增量方面,新建的重要交通节点宜向津冀地区倾斜,首都北京原则上不再新增。
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主体与收益权问题。地方交通部门反映,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受益主体分离,是阻碍地方交通水平升级的突出瓶颈。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副调研员邓伟称,目前地方交通部门承担了基础设施兴建任务,不得不举债建设,但交通改善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等更多地被房地产商和地方政府获得,投资与受益主体分离,使得地方改善交通难以为继。据邓伟介绍,目前河北交通运输厅的负债规模超过3000亿元,迫切需要国家支持。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介绍,目前地方修地铁、铺轻轨都靠政府补贴,政府没那么大财力就只能举债,但这是“双输模式”:地方交通设施水平停滞不前,交通沿线土地也难以增值。胡存智认为,京津冀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直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经济问题,提出投资主体与受益主体统一,即类似于香港地铁建设模式,投资兴建主体有权参与获取交通外延带来的经济效益。
首都经贸大学首都经济研究所所长祝尔娟建议,引入国际和民间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据她介绍,从国际经验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必全由政府垄断,其最佳的投融资方式是政府主导,鼓励国际资本、民间资本投资,并获得运营收益;对于将收益再投资于新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政府宜给予税收减免等。
在凝聚共识、完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专家们建议,统筹考虑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以出台京津冀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为抓手“绘好一张图”,构筑快速、便捷、高效、安全、大容量、低成本、互联互通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
该规划应当体现两个特点:一是国家层面规划,两市一省积极参与、表达诉求,经过协商后得到三地最终认同和支持。徐亚华表示,此前京津冀已经制定有地区交通规划,但当前要按照协同发展战略要求,对各自交通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二是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总体规划,即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与京津冀城市定位、城市群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互相融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规划设计处副处长安志强说,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先行,要求及早明确首都非核心功能疏解、三地产业转移的大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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