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双方认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是两国和整个地区安全与稳定面临的严重威胁。双方将在双边、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和多边机构框架内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打击包括“东突”恐怖势力在内的“三股势力”,维护两国和本地区的和平、安全和稳定。
双方一致认为,为共同应对上述威胁和日益严峻的国际和地区安全形势,双方有必要进一步深化防务和安全部门间合作,加强边境安全等领域合作,共同打击非法越境、非法贩卖武器、弹药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以及一切形式的跨国有组织犯罪。
双方认为,在此访期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禁毒总局关于边境地区合作的协议》具有重要意义。
四
双方指出,将继续大力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旅游、环保等人文领域合作。
双方将积极选派本国代表团参加对方举办的文化活动,为两国文化工作者的直接交流合作创造更多机会。双方将鼓励两国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联系,在科技和学术信息交换领域开展合作。
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教育领域合作,共同落实好未来5年中国政府向吉方提供的1500名政府奖学金名额。
五
双方指出,两国在一系列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立场相同或相近。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亚信及其他国际组织和多边机构框架内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和区域性挑战,维护两国共同利益。
双方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将加强两国在联合国等多边框架内的协作,推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双方支持联合国及其安理会进行合理、必要的改革。
双方认为,有关各方应继续协商,就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找到能够照顾彼此利益和关切的“一揽子”解决方案,达成最广泛一致,不强行推动尚未得到大多数会员国支持的改革方案。
双方认为,上海合作组织已成为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促进成员国共同发展的重要平台,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双方支持上海合作组织在地区事务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愿进一步深化在该组织内的协调与配合,加强政治、经济、人文和安全领域合作,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地区作出不懈努力。
双方一致认为,维护中亚的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符合两国和本地区所有国家的利益。双方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本地区内部事务和破坏中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愿努力共同维护中亚地区的和平、安全和稳定,造福两国和地区人民。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阿尔马兹别克·阿坦巴耶夫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和中国人民对吉尔吉斯斯坦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并邀请习近平主席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对吉尔吉斯斯坦进行国事访问。访问具体时间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
习近平 阿尔马兹别克·阿坦巴耶夫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八日于上海
(新华社上海5月18日电)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