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3篇  (3)

编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3篇 (3)

核心提示:为加强县编办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年度重点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并把廉政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实施问责的重要依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落实到位。

第三篇

为探索城市管理,县委县政府指派县编办、组织部、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部门领导于10月9—12日先后赴等地城管部门学习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考察的体会

这次学习考察,通过各地城管、住建部门领导介绍情况,并与城管、环卫、市政、园林等部门领导座谈交流,大家认为市各县市区的城管工作体制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城管局机构设置

1、城管局已经单独成立、分开运行。新区等县市区单独设立城管局,分开独立运行。其中井冈山市、庐陵新区城管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县、县在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时城管局与住建局合并,挂城管局牌子,仍分开运行。新干、峡江、泰和、县及井开区、井风局等县市单独设立城管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为了保留公务员编制,县、县城管局长兼任县住建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其他县市区局长均为单独任命。

单独成立城管局,有利于提高城管工作的地位,突出城管工作重点,有利于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城管工作的规划和领导,有利于加强城管部门的领导力量,有利于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如与住建局合并,由于工作量大、任务重,主要领导精力有限,难以统筹兼顾,不利于城管工作的开展。

2、正在组建城管局。县已经决定单独成立城管局,近期内将挂牌组建,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由于机构设立报批困难,将采取边申报边运行的模式。

3、没有单独成立城管局。永丰、安福县及吉州、青原区4县区仍然是城管住建在一起。

(二)城管局职责范围

1、大城管模式。城管工作运转比较好的新干、泰和、、县及井冈山市城管局的职能范围包括城管大队、环卫所、市政所、园林处、市场管理所、广场公园管理所等。宜春市及下属各县市城管局除上述职能外,还包括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城市公交等职能。大多数县市区城管部门反映,大城管有利于城管事业的协调发展。

2、仅有城管、环卫职能的小城管模式。峡江、、县城管局的职能只是城管、环卫。职能狭小,不利于城管工作的开展。

(三)城管大队的职能模式

1、城市综合执法模式,新干县、县、井风局等县局实行城市综合执法,县还成立了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范围包括市容、市政园林、规划、国土的执法职能。这些县城管大队人员一般都在60人以上(其中县达120人)。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还配备了钢盔、防割防烫手套等装备。宜春市及其各县市城管大队也实行了城管综合执法,他们的执法职能共十三项,包括:人防、规划、民政(殡葬改革)、水利(河道)、农业(渔业)、工商、市政、园林、供水、供气、市容、房地产、市场等十三项。

2、传统的小城管模式。其他各县市城管大队采取的是传统的小城管模式,只能负责市政园林、市容的管理监察。大多数县市城管大队由于职能单一、人员少、力量薄弱,城管工作难以取得特色性成效。

二、我县城管体制的现状

我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政府工作部门。下辖城管大队、环卫所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时,将城管局与建设局合并为住建局,对外挂城管局的牌子,但实际上仍是独立运行。在职能上是一种小城管的体制模式,只管辖市容执法和环境卫生两方面工作,规划执法、“双违”整治又在住建部门,队伍在森林消防部门,造成城管执法队伍弱小,资源分散,执法力度不够。城管职能不健全造成市容秩序、环境卫生、街景改造等工作与破损的市政、园林设施极不协调,路灯的开关与城管及环卫清扫保洁的时间衔接不协调,花坛及公园的卫生互相推诿等矛盾较多。另外,我县的市场管理职能缺失,原来是工商部门管理,后来不收市场管理费,工商部门不管了,至今没有一个部门管理。市场管理是城市管理一项重要任务,而且“四城同创”,市场管理是重点,急需明确一个部门负责。

目前县城管局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就是领导班子成员不健全,仅有一名副局长主持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就一个办公室,不利于工作分工负责,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不利于工作抓落实。

三、建议

根据学习考察周边县市的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学习考察组拟提出如下建议:

(一)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实行建管分离,由于受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数额的限制,对内县城管局仍单独运行,与住建局分开办公,直属县政府管理,保留原有行政编制。内设办公室、市容监管股、建设管理股3个股室。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将园林、市政和路灯管理的职能划归城管局,并增加市场管理职能。同时将园林处、市政所成建制划给城管局。新设立市场管理所,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加上原有的城管大队、环卫所,新的城管局共辖城管大队、环卫所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市政所、园林处、市场管理所3个股级事业单位。

(二)整合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将住建局的规划监察执法职能和县森林消防专业队所承担的规划监察职能以及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所承担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划归县城管局,并将县住建局的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和县森林消防专业队的编制及人员划归县城管监察大队。同时从县环卫所划转15个事业编制到城管监察执法大队。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城管执法力度。通过考核,每年转编3个左右协管员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激发城管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增加经费保障力度。建议按照新干、等县做法,除配齐配强城管大队人员、拨足城管大队经费外,考虑到城管工作的特殊性,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罚机制,以发挥城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乡镇规划管理所事项

(一)全市情况。

1、县双重管理,即业务指导和人事(编制)由住建局管理,工资、津补贴、公积金、保险等由乡镇政府负责,县财政年初将经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由住建局委托执法。其中新干县的罚没收入由财政全额返还,住建和乡镇按4:6分成。

2、两区双重管理,以乡镇为主,住建局仅负责业务指导。

3、县早已成立机构,但一直未招聘工作人员。永丰县及井冈山市正在组建中。

(二)建议我县乡镇规划管理所参照大多数兄弟县的做法,实行双重管理,即业务指导和人事(编制)由住建局管理,工资、津补贴、公积金、保险等由乡镇政府负责,县财政年初将经费列入乡镇级财政预算。由住建局委托执法,其工作列入乡镇政府统一管理。

五、乡镇市容管理站事项

(一)有关县市的情况

我们参观学习的6个县中,4县设立了乡镇市容管理站,、2县没有。已设立市容管理站的,人员、工作都由乡镇管理,县城管局年终负责考核。经费方面,县全部由乡镇负担;新干县乡镇市容管理站与居委会署办公,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招聘,每人每年2.4万元由县财政补助;安福县按每人每年2万元补助;县只补助了4个重点乡镇,每个乡镇每年补助50万元。4个县的乡镇圩镇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全部由乡镇市容站另外聘请,县里不另外补助经费。

(二)我县乡镇市容管理站的设置建议

每个乡镇设置市容管理站,与圩镇居委合署办公,每个乡镇3—5人。人员由乡镇党委政府聘请,经费由乡镇负担,县财政适当补助。环卫清扫保洁人员根据需要由市容管理站聘请,经费由乡镇负担,县财政适当补助。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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