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摘要:实行部门联动,对一些涉及面小、职能部门能解决的问题,直接转呈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落实办理;对职能部门解决有困难和一些处理不及时可能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问题及时送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三是县级受理。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抒民情、畅民意、解民忧”为根本目标,建立“随时表达民意、快速反映民情、及时解决群众需求”的民情民意反馈机制,实行“小事不隔夜、大事不隔周”的限时办理机制,有利于用实际行动将“为民务实清廉”的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向深入。结合基层日常工作实际,畅通诉求渠道,更好地为民服务,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及时了解民情民意,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群众的合理诉求,是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及时成立民情民意承办工作领导小组,有利于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组织领导,为民情民意收集、调处、反馈机制取得实效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明确专人承担收集、整理、上报、反馈民情民意等日常事务,保证了该项工作的延续性、稳定性和长效性。

密切联系,多措并举广辟信息来源。一是认真落实领导蹲点、部门联村入户、党员干部和村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扩大直接联系群众覆盖面的同时实现民情民意收集全覆盖。二是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四支队伍的力量,深入田间地头,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急,及时准确收集民情民意。三是可以通过设立意见箱、意见薄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最大限度畅通诉求渠道。     

求真务实,完善受理体系提供贴心服务。为保证受理事项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要建立完善村、乡(镇)、县三级联动的社会和谐服务体系。一是村级受理。各村(社区)要针对收集到的民情民意实行分类调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采取上门或约见当事人的方式化解和疏导;对无法处理的重点信访,要及时上报;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可以定期在公开栏或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公开回复;对个别人员反映的问题,必须由村(社区)负责人或民情民意联络员登门或电话回复。二是乡(镇)级受理。实行部门联动,对一些涉及面小、职能部门能解决的问题,直接转呈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落实办理;对职能部门解决有困难和一些处理不及时可能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问题及时送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三是县级受理。对于乡(镇)级难以协调处置的复杂疑难问题,需要县主管部门帮助协调解决的事项,及时上报县级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落实反馈等工作。

双向反馈,畅通民情民意绿色通道。在民情民意收集、调处、反馈机制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和村(社区)必须确定专人详细记录收集民情民意,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村(社区)负责人和当事人反馈,承办部门也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双向反馈,实现收集及时、传达迅速、处理果断,积极回应了群众关切,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在干部群众之间架起一座交流沟通的“连心桥”。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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