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专家谈预算公开:凡是花了国家钱都应公开

财政部专家谈预算公开:凡是花了国家钱都应公开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今起三审;专家分析实施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将在三审中得到体现

“花了国家钱的部门单位都应公开预算”

跨越十年、历经三届人大、两度成立起草小组,备受关注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将在今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三审。

作为遏制政府乱花钱的第一道防线,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早在2004年,预算法就已启动修订。最近10年,立法、修法进入“快车道”,但相较同期启动修订的其他法律,预算法修订颇为波折,一些关键问题各方难以达成共识。修订两度搁置,数次延期。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共8处提及预算,包括“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等。参与预算法修订讨论的专家学者表示,这些内容将会在三审稿中得到体现。

预算法修订过程

1994年3月 现行预算法审议通过。

2004年 全国人大成立预算法修订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起草小组成员单位包括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等。由于各部门意见不统一等原因,此次修订最终搁置。

2009年2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成立了预算法修订领导小组。

2011年11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并决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1年12月31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这次审议没有对外公开。

2012年6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征得意见数超过30万条,打破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纪录。

2013年8月 原定三审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三审延期。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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