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委践行群众路线应坚持“一二三”法则

基层党委践行群众路线应坚持“一二三”法则

摘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工作在基层,推进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地的责任主体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工作在基层,推进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地的责任主体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阶段,利益主体分化、群众诉求多元、社会矛盾增加,基层党委与群众的关系面临严峻考验。如何在观念上、原则上、做法上与时俱进地践行群众路线,是值得基层党委深入思考的重要问题。通过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旧城改造实践的深入调研,我们提炼出基层党委践行群众路线应坚持的“一二三”法则。

强化“一种观念”

“一种观念”就是“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基层组织的重要任务就是团结引导‘英雄’正向发挥作用”。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写道:“历史上的活动和思想都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因此,树立群众的主体意识,听从民意、顺应民意、尊重民意,是我们推进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但我们也要认识到,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社会中,发现真正的“民意”是困难的。真正了解民意,正确表达民意,准确把握民意,防止个别人以“一己之利”绑架“民意”,以“一人之声”替代“民意”,都离不开基层党组织的正确引导和帮助。毛泽东同志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强化“一种观念”,就是强调要通过基层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团结、引导“英雄”正向发挥作用,这是在新的历史实践中得出的新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因此,既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又要团结引导群众发挥正向作用,这是基层党委的基本职责。

突出“两大依靠”

“两大依靠”就是“紧紧依靠群众组织去做群众工作、紧紧依靠绝大多数群众去做少数群众工作”。群众工作需要党委去做,但是更需要依靠群众组织和绝大多数群众去做,这才是群众工作真正的独到之处。马克思早就指出,“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两大依靠”是群众主体的集中体现,只有组织好群众、依靠绝大多数群众才能真正做好群众工作。当前,我国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是一致的,这决定了我们可以依靠多数群众去做少数群众的工作;现代社会不断呈现出的个人“原子化”倾向,决定了我们必须依靠群众自己的组织去做群众工作。

成都市金牛区在旧城改造中引导住户公选成立“危旧房自治改造委员会”,自治决策、自主拆迁、全程监督,成功实施了数十个改造项目。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心里最明白、最有发言权;群众对自身利益最关切,对各种矛盾产生的原因、存在的症结最了解,解决起来最有智慧。“两大依靠”的工作方法告诉我们,倚重群众力量,用民生凝聚民意、用民意激发民智、用民智促进发展、用发展赢取民心,是破解转型发展难题的巨大力量源泉。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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