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是开启中国人权发展新时代的幸福梦 (3)

中国梦是开启中国人权发展新时代的幸福梦 (3)

摘要:中国梦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之梦。而人权,是每个人有尊严地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中国梦的条件。中国梦与中国人权事业同根同源,实现中国梦将开启中国人权发展的新时代。

坚持走人权保障的中国道路

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中国道路。人权保障的中国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我国人权事业取得伟大成就与进步的根本途径。“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尽管我国人权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区域差异大,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严重,人权保障面临着不少挑战。实现中国梦要求我们既尊重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又坚持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和新的实际出发,切实稳步推进,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揭示并初步回答了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条件下,在中国这样一个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和发展人权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它是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同当今时代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体现了国际人权公约的要求同中国国情的结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和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统一。它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特征,社会主义制度同人权有着本质的一致性;社会主义人权的本质特征是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人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人权是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的统一;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质是要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权;人权普遍性的原则必须同各国国情相结合;人权在本质上是一国内部管辖的事;稳定是实现人权的前提,发展是实现人权的关键。

坚持不断夯实优先发展生存权、发展权等的物质基础。人民基本权利需要以一定物质条件为基础,只有国家富裕强大、独立自主,才能更加充分地提供这些福祉,才能更为有效地保障这些基本权利。现阶段我们应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以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不断夯实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物质基础。

将保障人权与加强法治建设结合起来。人权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人权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当前,实现中国梦特别要求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权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人权保障制度化,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加强人权教育。人权教育是实现人权、保障人权的必不可少的思想条件。《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明确提出:“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权教育和培训,在全社会传播人权理念,普及人权知识。”提高人权意识,形成人权文化是人权保障的内在要求。按照宪法保障人权的精神,落实我国人权行动计划提出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权教育,提高全社会的人权意识。

中国梦是中国人民的梦,是中国人民的人权梦。它不仅为中国人民的奋斗确立了宏伟的目标,也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描绘了新蓝图,开启了中国人权发展的新时代。当“两个一百年”梦想成真之时,中国的人权必将发展到更高的新阶段。

(本文是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研究建设工程项目课题。执笔人:张晓玲、王若磊课题组成员:张晓玲、王立峰、王静、高长见、王若磊)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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