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是开启中国人权发展新时代的幸福梦 (2)

中国梦是开启中国人权发展新时代的幸福梦 (2)

摘要:中国梦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之梦。而人权,是每个人有尊严地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中国梦的条件。中国梦与中国人权事业同根同源,实现中国梦将开启中国人权发展的新时代。

实现中国梦对中国的人权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的重要战略思想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和战略指导,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实现中国梦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认识。中国梦要求把代表好、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最基本的着眼点、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从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实现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人民幸福的高度来看待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进一步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真正把人权作为衡量我们工作和决策的一个最基本的视角和标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党的一切执政活动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和实现中国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权利。

实现中国梦要求认真落实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该计划是我国政府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阶段性政策文件,这既是我国政府在人权领域作出的庄严承诺,又是在对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特点和规律重要探索基础上的系统部署,体现了实现中国梦在工作层面上对人权事业的一系列新要求。该计划对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保障,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的权利保障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工作责任。这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人权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应该切实落实。

实现中国梦要求在人权发展中坚持重点推进与全面协调相统一的原则。着眼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我们要把人权保障的重点放在关系民生的经济社会权利上,继续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利和利益问题,关注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要“在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更加公正、和谐,努力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同时,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我们也要关注人民群众多方面权利实现的全面性和协调性。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和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要将人权事业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在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同时,要适应扩大人民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更加有效地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实现中国梦要求更加重视对环境权的保护。生态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共存的自然环境,直接并深刻地影响着一个民族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环境权不仅仅是当代人的权利,而且还是子孙后代的权利,当前,加强对环境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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