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世界发展规律来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镇化与工业化互融共进,构成现代化的两大引擎。这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发展中已得到证明。中共中央、国务院刚刚颁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今后7年指导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纲,内容全面丰富,总结并吸取了国内外城镇化工作的经验教训,指导性强,意义深远。
一、《规划》阐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取得显著进展。从1978年到2013年,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2013年城镇化率达到53.73%,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具备相当实力,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城镇化发展面貌发生很大变化。但同时也要看到,城镇化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也日益突出。2亿多进城农民工还没有完全融入城市,没有享受同城市居民完全平等的公共服务和市民权利;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镇用地粗放低效、占地过多,资源环境承载力已经减弱;相当一部分城市建设规模和速度超出财力,城市政府债务风险不断积累。阻碍着健康城镇化的发展。
我理解,《规划》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上有这样两个重要原则:
第一个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搞大跃进。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我国发展必然要遇到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既然是自然历史过程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我们就必须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重视城镇化的发展规律,使之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规划》没有设计大干快上、一哄而起的硬性指标,而是充分考虑了未来城镇化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在条件。随着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再平衡和产业布局再调整,传统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模式难以为继;随着我国农业转移人口逐渐减少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老的城镇化发展路子不能再走了,也走不通了。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城镇化的速率明显滞后于土地城镇化和工业化。这就意味着,我国新一轮城镇化,将会进一步消化已经转换用途的土地来实现有限的数量扩张,加大力度提升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品质。正如有位领导同志所讲,发展城镇化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措施要实,不要盲目刮风、一哄而上、搞大跃进。这是一个原则。
第二个是,新型城镇化要以人为本、注重提高质量。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本质属性。这在《规划》中有明确的设计。我国一些地方城镇化发展中,不同程度存在着“重物轻人”的现象,由此产生一系列问题。不能把城镇化简单等同于市镇建设,而是要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努力提高城镇化的质量。《规划》中对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有这样几个设计:一是注重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转为市民;二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三是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注意节约利用土地、水、能源;四是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历史文化禀赋,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二、《规划》明确的几项重点任务
新型城镇化发展是一个国家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规划》明确了四大战略任务,即,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一个战略任务,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解决长期进城的农民落户问题。现在城镇常住人口中有2.34亿农民工及其家属,如此大规模的人口处于“两栖”状态,在城乡间“钟摆式”流动,这从国家发展来说,是一个大的问题。这在经济面上影响产业升级和内需潜力的释放,在社会面上影响和谐稳定,在城乡层面上影响“三农”问题的解决。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既是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规划》阐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规划》提出,到2020年要让1亿左右有能力、有意愿的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城镇落户。实现这个目标并不容易,但通过努力是可以做到的。解决1亿人落户,只占届时农民工总量的1/3左右,主要是已经在城镇长期务工经商和举家迁徙人员;落户的重点主要在县城、地级市和部分省会城市;特大城市的人口还要严格控制。
第二个战略任务,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规划》阐明,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构建“两横三纵”城镇化发展战略格局。在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基础上,强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和居住功能,把有条件的县城、重点镇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规划》对中西部地区的新型城镇化有重点要求,总的方向是通过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努力再接纳1亿左右的人口。国家已确定在中西部地区建设一批重点开发区,要有序推进这些区域的城镇化建设,注重在民族地区、沿边地区培育一些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中小城市、小城镇是改善我国城镇结构的主攻方向,有利于降低人口转移成本、优化生产力布局,有利于减轻大城市的压力、缓解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