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松:中国债务局部存在三大风险(2)

巴曙松:中国债务局部存在三大风险(2)

摘要:去年底,审计署公布了《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从总量上来看总体风险可控,但一些结构性变化值得关注。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速将呈现较大幅度下降,地方经营性国有企业利润短期难以好转。

债务化解之道:长短期政策组合拳发力

总体判断,当前中国地方债务风险集中表现为流动性风险,但在经济增长中枢下移叠加局部性债务风险时,流动性风险亦不容忽视。存量债务可通过“长久期债务替换短久期债务”等债务重组来应对流动性风险。同时,在财政部的有效监管下,地方债的发行权可探索下放至省一级政府,使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逐步一致。

长期来看,则需财税、土地、金融多方面改革配套组合发力,建立地方政府融资的可持续机制。

建议:加强债务扩张的行政考核约束,从源头上有利于遏制债务的快速增长:加快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分配,为地方政府开征新的税种。同时,强化财政纪律约束,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首先,未来金融部门继续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提高直接融资占比,发挥企业债、市政债、中票等融资工具的作用,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化的竞价机制;其次,应当新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银行,发挥其贷款期限长、利率相对较低的作用,降低债务压力;再次,放开市场准入,引导多元化资金参与城镇化建设,拓展A BS、A BN、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基金等新型融资方式在城镇化建设中的应用。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哥伦比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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