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要教育全体党员“提高党性”, 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与此同时,要把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素质放在首要位置。建议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要分类指导,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我在学习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感到有好多东西,放进活动考场进行考试很有好处。如条例总则对高素质领导干部提出5句话20字的要求,即“信念坚定,服务人民,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在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时,强调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要求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并细化为34个子题。这些内容具有广泛的教育性,激励性,警醒性,应公之于众。“天生为公”、“全心为民”应首先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铁律。我联系自己的从政为官30余年的实际,始终坚守党章规定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在物质利益上给自己制定了“约法三章”,即“不该得的利坚决不得,可得可不得的利也不得,该得的利在必要时可以少得。”所以一切属于权力影响的灰色收入,不论多少,一概拒之门外。我的老伴一辈子当家属,自己没有利用手中权力为她安排工作,无怨无悔。我几十年义务讲廉政党课,授课单位要付给的课酬,数十万元都用于扶助特困残疾人。“公者千古,私者一时”是我的座右铭,旧社会有施恩图报非君子之说,那么为民图报也就非公仆了。因此,我视人民为父母,宁肯得罪领导,也不得罪群众。我曾批评好几位领导的秘书,心中只有领导意识,而毫无群众观念。“小老爷的作风也该整顿了!”这篇短文新华社发了内参稿(已收录在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盛世诤言》一书)。我认为2013年感动中国的道德模范、人民教师、91岁的老呵姨龚全珍,在颁奖大会上的简单讲话诠释了共产党员“天生为公” 的铁律。她说:“我每天都要检查自己作了一些什么事情,对人民有不有好处”。 这位老共产党员“天生为公、为民”的精神和品德是何等的高尚,无愧为共产党员的光辉榜样!
我认为,入党是一个人自觉自愿的政治行为,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最高选择,因而是高尚正义之举。前面讲的共产党员的三个基本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共产党员的党性问题。党性是党员的灵魂。列宁有句名言:“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当今时代,年轻的共产党员最缺的是什么?恕我直言,最缺的是党性!1980年,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这个党要恢复优良的传统和作风,有一个党员要合格的问题。合不合乎党员的资格,合不合乎党员的条件,这个问题不只是提到新党员面前,也提到一部分老党员面前了。”
所谓党性,归根结底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性。共产党员必须有高度的自信和自觉。所谓自信就要坚定理想信念,比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对改革开放这场伟大革命,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等等,首先要充满必胜的信心,才会满腔热情地为之奋斗,立足本职,作出应有的贡献。
“教育实践活动”是一个大课堂,共产党员要自觉在这个大课堂里,刻苦学习,刻苦实践,经风雨,见世面,练党性,苦练一心为公、为民的品德和本领。如果我们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这个考场中考试合格了,向人民群众交出了满意的答卷,就真正实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人民群众就高发自内心地打一张真正满意的收条,并写上实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伟大承诺!
(作者系中国领导科研究会常务理事、《清风》杂志社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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