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耀桐:《意见》是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的“把门好锁”

许耀桐:《意见》是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的“把门好锁”

核心提示: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保证《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保证《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就此,记者专访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许耀桐。

许耀桐谈到,为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央颁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庸官、懒官、贪官、裸官、跑官要官、卖官买官等现象发出了禁令,设置了防区。现在,中央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这对于坚决执行、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许耀桐指出,众所周知,住宅设了门,还要上紧锁,才能安全放心。可以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是设了一道很好的“门”。但是,如果只有“门”而无“锁”的话,还是漏洞百出,白费了功夫;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恰似一把好“锁”,真正把住了关口,扫除了隐患。一把好锁,好就好在密码和程序的绵密、精细上,无法让人轻意地破解、穿越。《意见》之所以是一把好“锁”,他以为有“四重”,这“四重”就是四道绵密、精细的“密码”与“程序”。

第一,重核实。《意见》指出,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严格查阅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严格考察人选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严格审查人选干部的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档案信息,严格查核干部任职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这些查阅、审查、查核,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每一个都按规定认真调查核实,在没有查清之前,不得办理任职手续。核实出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加大违规用人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第二,重倒查。《意见》指出,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这就是说,今后哪个干部出问题了,要对这个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对当初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要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如同商品要有质量保证制度一样,不是货交出去后就可以没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要有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三,重纪实。《意见》指出,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实制度,为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提供依据。这就是说,我们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比如,当初某个人是谁主张要选拔的,他说了什么话,发表了什么意见,统统记录在案,有个真凭实据。否则,倒查起来就说不清楚了。这也会使我们的干部对自己的言论更加负责,而不是信口开河。

第四,重检查。《意见》指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这主要采取了三大措施,一是重点检查,即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举报反映多的地方和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二是深化巡查,就是派出巡视人员,充分发挥巡视对选人用人的监督作用;三是开展普查,今后每3至5年采取分级分类的办法,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这三道检查,实现了检查的重点化、强度化和常态化。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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