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核心提示: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在参加盐田、福田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处理好改革的“变”和法治的“定”之间的关系,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李舒瑜)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在参加盐田、福田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处理好改革的“变”和法治的“定”之间的关系,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白天说,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改革和创新的理念贯穿始终。下一步,深圳将以改革谋求新的突破,增创特区发展的新优势。这其中,要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在改革的过程中,一些政策和现行的做法会被突破,但是依法依规办理的理念不能变。一方面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另一方面,也要用法治为改革保驾护航。

白天表示,建设一流法治城市,需要做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科学立法,就是立法项目不能“拍脑袋”,更不能只求数量,而应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立法质量更高;严格执法,要求我们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也要求人大加强对执法情况的监督;公正司法,就是要每个案子的判决都体现出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树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全民守法,这是法治城市建设的基础。这需要我们继续抓好法治宣传和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白天说,尽管深圳在法治城市建设中做出不少努力,但是要做到上述“新十六字方针”,还任重而道远,需要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步伐,营造特区发展新优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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