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

(2014年1月13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紧密结合北京实际,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改革开放的重要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具有里程碑意义。会议通过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纲领。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重要讲话,从国家与民族的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系统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凝聚共识,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奋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要深刻认识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党和国家保持生机活力的关键,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也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最鲜明的品格等重要论述。

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牢牢把握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营造更加有利于一切创新创造活力充分释放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证是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使改革开放事业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2.切实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5年来的建设和发展,首都北京发生了历史性的沧桑巨变,已成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靠的是坚持不懈推进改革开放。在新的发展阶段,着力解决北京可持续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关键还是要靠深化改革开放。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牢固树立进取意识,全面审视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全面把握首都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更加奋发有为地开拓进取;牢固树立机遇意识,科学判断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立足首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不断提高北京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首都北京的生动实践。

  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

3.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决破除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快建立健全有利于首都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为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首都篇章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4.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中国特色、首都特点、时代特征的特大城市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各项改革,要牢牢把握方向,大胆探索实践,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有序推进。近两年要在国有企业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农村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健全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适时推动其他各领域改革;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三、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5.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与合法利益。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以及组建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大力引进央企、民企、外资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合资经营,支持市属企业与中央企业相互参股。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6.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市属国有资本要更多投向符合首都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加强分类监管,分类开展绩效评价和考核,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7.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

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8.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强化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对中小微企业在创业、创新、融资、市场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商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四、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9.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研究制定与首都城市性质功能和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负面清单,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推行“先照后证”,推进工商登记准入与产业发展等规划有机衔接。

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不适应市场配置资源要求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制和司法保障机制。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披露制度和信用约束机制。

10.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修订政府定价目录,调整价格听证目录和成本监审目录。利用差别化、阶梯式等手段,积极稳妥推进水、电、气、热、垃圾处理等领域价格改革。健全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反映环境损害成本的环保收费标准和行业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公共交通票制票价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11.积极推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统筹编制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稳步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试点,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发展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平台。

改革完善土地储备制度,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和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租赁制,支持现状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

12.促进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加快中关村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科技金融综合改革示范区,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业,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争取科技企业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创新试点。

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支持“新三板”扩容发展,推动“四板”建设,健全要素市场。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中关村打造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

13.完善产业转型升级机制。坚持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强化节能、节地、节水、人口、环境、技术、安全等准入标准。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统筹协调机制,支持中央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总部在京发展。更多运用市场手段引导产业转型升级。

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机制。抓好中关村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深化石景山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发展新兴服务业,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深化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完善文化、旅游、医疗康体、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机制。

  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4.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认真依法履行好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落实国家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各项部署,提高部门间审批下放的同步性、协同性。动态修订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健全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建立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健全行政审批工作责任和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功能完善、防控严密、执行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

建立区县差异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单纯以GDP增长率评定政绩,引导区县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到落实区县功能定位和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上来。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完善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推进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

15.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优化部门内设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合理划分市、区(县)两级政府管理职责,强化区(县)政府和街道(乡镇)在城市管理中统筹、组织、协调职能,推进管理重心下移。落实控编减编方案,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16.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规范和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进投资项目监管方式。

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公共领域市场化,在教科文卫体等新兴服务业领域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

积极争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扩大政府引导性基金规模,充分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

17.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增强预算的完整性、透明性,提高预算管理绩效水平。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施编制三年滚动预算。规范市、区(县)两级政府债务管理。

逐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合理划分市与区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监管。

进一步完善市、区(县)财政管理体制,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分配机制,改革公用事业分类补贴机制,试点市级大额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健全大额专项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对接好国家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政策,落实税收征管改革任务。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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