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审议一府两院报告 专家:用

代表审议一府两院报告 专家:用"法治GDP"考量政绩(2)

对话专家

出台《政府绩效评价法》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当前,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推进?两会期间,《法制晚报》记者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

马怀德教授是北京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课题组负责人。

《法制晚报》(下称“FW”):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占有怎样的位置?

马怀德(下称“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法治政府建设应该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所谓治理体系指的是围绕国家治理要有相关的制度和法律,要有治理组织和治理措施,还要有相应的治理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建立法治政府,这是基础,更是核心要素。

因此,法治政府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先决条件。法治政府应该是有限有为的政府、透明廉洁的政府、为民高效的政府、诚信负责的政府,也是一个服务型政府。

FW:您认为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中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马: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协同创新中心选取了53个大中城市,进行了为期1年多的调研评估,于近日完成了首份《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结果显示,53个较大市政府在制度建设与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几个方面,距离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首先,制度建设与行政决策这部分得分普遍较低,主要体现在行政首长或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还没有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换句话说,一些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权力还没有完全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其次,行政执法和政府信息公开这两项的得分也较低。

在7个一级指标中,北京排名偏低的是“制度建设和行政决策”。总分排前两位的广州和上海,已经完成或正在制定政府决策条例,而北京目前没有相关制度和立法,影响了这一指标得分。

其实,北京的立法工作做得非常好,尤其是在行政立法方面已形成一套制度化的规范体系,该项目还曾获得第二届法治政府奖。但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还缺乏制度化的成果。 

FW:此次评估是民间学术评估,是否应考虑从中央层面进行相关的立法完善?

马:首先,还是要坚持民间的、学术的、客观的评价,这是推动政府加快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用社会的力量倒逼政府法治化改革的重要途径。同时,我们也期待着政府自身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应该通过立法建立起一套“法治GDP”标准。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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