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审议一府两院报告 专家:用

代表审议一府两院报告 专家:用"法治GDP"考量政绩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纪欣) 20日,市人大代表将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开始审议“两院报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4年,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市人大代表高子程。去年,他提交了27项涉及国家法治建设的议案。他认为,在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律师是不可替代的资源。

两会期间,记者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他建议,尽快制定一部《政府绩效评价法》,通过这部法律对政府在法治建设中所作的努力进行评价,“法治GDP”应成为评判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作为已履职一年的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子程见到《法制晚报》记者的第一句话就是“我首先是一名律师”。在20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高子程曾为多位高官和名人辩护。

他认为,在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律师是不可替代的资源,这缘于律师群体很特别,他们熟知法律,既能站在政府角度看待政府需要处理的问题,也能站在相对管理人和社会公众的角度看待政府的行政行为。遇到突发事件后,律师可以为事件的任何相关方提供各自所需的法律服务,包括代理政府行政诉讼。

所以,律师在法治政府构建过程中的作用不可替代。正所谓律师兴、法治兴,法治成熟的社会尤其如是。

谈到如何让律师更好地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高子程坦言,要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的服务,其中就应当包括律师的法律服务。应鼓励政府把购买律师的法律服务纳入财政预算,这是构建法治政府的一个长效举措。

律师为政府提供的法律服务是由政府向市场购买的,主要以招投标方式,这种服务具有智囊性质,不掺杂任何杂念,更不存在下级对上级、部属对领导的顾虑,我们可以“拿来”。

在昨天的市政协委员小组讨论中,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提出,在正确处理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上,应该借鉴“大禹治水”,“堵,水多了会溃堤;疏,则会顺畅”。不管在办公室内还是办公室外,法官和律师之间只要是正常的关系,是不会影响案件审理的。

身兼北京市法制办立法专家的王丽委员表示,法治政府建设可从几个角度来考虑。第一,政府行政人员要有法律意识;第二,政府的决策和行政行为要有法律规范;第三,执法机构要有能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第四,要忠实地履行法治政府的责任,严格执行法律规范。

政府忠实地履行法律责任,为市民服务、帮市民解决问题,因此,最真实、最中肯的评价应该是来自市民的评价。

王丽委员认为,北京的法治政府建设是走在全国前列的。作为首都,北京的依法行政也要在全国起到“带头大哥”的作用。要充分考虑与周边地区在依法行政上的合作,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

说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协同创新中心近日完成了首份《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满分设定为300分,被评估的53个城市的平均得分为188.87分,共有28个城市在平均分之上,北京市政府评估总分超过全国平均水平35.31分。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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