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市场不分,催生了山寨救护车
湖南这次的情况并非孤例,显而易见的是,倡导医院自身自觉,以救人为第一要务没错,可是非根本办法。而且就算医院自觉了,其救护车也不一定达标,没有一个系统的配置,很多比较偏远的地区恐怕连够格的救护车都没有。有人提到用制度来严加规范、管理,还有人提到让救护业务免费,或者由社保来买单,这样的话,医院也就没有“拒载”,讨价还价的理由了。可是如果公益和市场不分的话,这样做只会带来沉重的公共医疗负担。而资源一紧张,可能甚至“潜规则”都要来了。对于很多需要紧急救护医疗服务的人群依然难有裨益,医疗水平本来就不发达的偏远地区更是如此,医疗资源肯定是一级级配置的。
不分的话,即使全部真正地姓“公”,也得出问题。澳大利亚的维州就是个例子,在2008年,当地能够提供救护车服务的组织合并成为一个官方机构,区域内所有的救护服务都通过该机构完成,不管是紧急的还是不紧急的。结果就是,尽管有好几百个各地分支,还是人手紧张,特别是在医疗资源薄弱的偏远地区,去年有过好几起因为救护车到位不及时而耽误治疗、病患死亡的案例,有的甚至还闹上了法庭。另一方面,尽管该州参加了医保的人使用救护车是免费的,可是无医保人员就得缴纳高额的费用,拒载或者讨价还价倒是不会,可事后的高额账单让该州饱受诟病。最终,该州作出一个计划,每年转十几万不棘手的医疗服务去别的健康部门,自己腾出手来处理迫切的需求。
总之,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先把公共服务属性的救护车服务和市场导向为主的救护服务给分开。在此基础上,才是加大公共服务属性这部分公益性质的问题——港台地区的免费;美国很多地区收费,但是对于弱势群体免费,并且还有专门的救护车保险可以加入,都是可以探讨的方向。
见死不救,“救护车”成了“救富车”
“救护车”不救急该叫“救富车”,这并非“落井下石”危言耸听。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于2002年9月发布的《关于调整规范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从湘乡市人民医院到省儿童医院,按车程满打满算,其救护车费仅为400元上下,可院方却咬定要收800元,明显超出规定。记者又调查到,当地多家医院急救中心转送病人到长沙,也都是如此开价,否则不给发车。这么说来,称其为“有病没钱莫来乘”的“救富车”,并没有夸大其词。
名为“救护车”,且享受着国家提供的各项政策待遇,暗里却挑三拣四地不干救急之事,甚至变本加厉地大大超越规定,把所有病患家属都当做可大宰一把的“肥羊”。此种行径,说其是“救富车”还算轻了,根本就是穿着白大褂的“剪径者”了。
“救护车”太冷血,根在“管车者”无温情。尤其是,那种在“时间就是生命”标语下只愿去开“救富车”的医院,最有力的问责,不应对准那些“人微言轻”的做事者,而要向那些高高在上、浑浑噩噩的管理者,动一动“思想手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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