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8)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8)

五、关于代表工作

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围绕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权,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好代表工作。

(一)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权利

一是在代表培训中组织代表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增强代表履职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修订代表法实施办法和代表建议办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和行使权力;三是尊重代表审议意见,对代表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发言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和归纳,分送“一府两院”和常委会有关部门研究;四是完善代表工作格局,坚持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利用网络平台为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和知情知政提供服务。

(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常委会就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了广泛深入的专题调研,提出了“分门、别类、定性、入轨”的办理原则,并通过修改代表建议办理条例,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截至11月底,市人大代表在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的1362件建议,已全部办结。一是强化综合分析,推动分类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按照代表建议内容和反映问题性质,将建议分为法规制定、深化改革、政策调整、作风改进、基本建设项目、具体事务、一般性工作建议等九大类,形成建议分析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后交办。二是加强建议办理过程中的整体统筹。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建议办理工作,自上而下分类、分层落实办理责任。使代表建议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比如,市政府在法规起草和规章制定工作中吸纳了代表此类27件建议中18件建议的内容;在研究政策调整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城市规划调整等工作时,参考运用了相关461件建议中367件建议的内容;对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研究解决。常委会还与市政府共同召开建议承办大户工作会议,集中听取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办理难题。三是建立建议办理的长效机制。在市人大制定代表建议办理条例的同时,市政府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分管副市长牵头、副秘书长具体协调、各承办单位加强建议分析办理的工作制度,完善了代表建议办理的统筹协调、考核评价和督办等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办理工作规程、分办原则、建议答复等制度,为法规实施后依法办理代表建议奠定了基础。

(三)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为了使人民群众的意愿能够通过人大代表履职依法有序进入国家机关的决策和工作中,常委会加强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代表活动的组织形式。委托区县人大常委会和解放军代表团组建34个选区代表小组;组建教育、科技、城建、少数民族等10个专业代表小组;建立市区两级代表联系网络,加强两级代表之间的沟通,密切市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发挥全市人大代表的整体作用。二是畅通代表反映民意的渠道。完善市人大代表就重要工作直接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征求代表对五年立法规划草案及各项法规草案的意见;征求代表对2014年市政府拟办实事项目的意见建议,经汇总整理为九个方面185项,交由市政府研究。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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