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法工作
拟安排审议7项法规草案。继续审议动物防疫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制定控制吸烟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条例;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拟对制定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社区卫生服务条例,修订统计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进行调研起草;对制定实施工会法办法、房屋出租管理条例、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养犬管理规定、旅游管理条例、公园条例进行立项论证;对精神卫生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对行政程序条例、物业服务条例进行法规预案研究。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相关上位法修订情况,适时对本市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
二、监督工作
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5个专项工作报告。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首都城市治理,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持续推动大额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听取和审议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对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为服务国家外交工作大局,推动国际友好交流合作,听取和审议北京市国际友好交流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推进首都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支持“两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分别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3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市级决算。并开展关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的专题调研,以进一步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建设。
安排3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包括对全民健身相关法律法规、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抓好去年7个专项工作报告和3项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抓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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