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认真总结经验,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牵一发动全身,需要试点先行,需要多措并举,绝不能大轰大嗡。
要完善推广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经验,推动农村产权流转公开、公正、规范运行。2009年4月武汉农交所正式成立以来,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三权分离”,创造性地探索了“交易—鉴证—抵押”的农村产权交易“武汉模式”,有力推动了农村产权有序流转交易,激发了农村各种生产要素活力。目前,已进行了农村产权交易1470宗,交易金额90多亿元,流转土地92.9万亩,抵押融资9.7亿元,在全国同行业中,交易品种最多、交易量最大、服务链条最长、抵押贷款额最高。下一步要大力推进农村产权要素市场建设,以武汉农交所为龙头,打造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一步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实践。
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基础工作,更好落实中央政策赋予的农民权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进一步扩大了土地的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不仅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而且赋予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平等的地位和相同的权能。因此,认真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在确权的基础上,给农民颁发具有更明确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为保护农民的利益、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和产权交易夯实基础。要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改革探索,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切实维护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
坚持土地综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努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目前主要存在两类问题:一是虽然有土地综合规划,但严格落实不够;二是有的地方出于加快发展的考虑,忽视并放松了用途管制,将一部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切实加大土地综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力度,既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又避免出现建设用地粗放和过多“非农化”、“非粮化”。要积极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合理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始终坚持把造福农民放在首位,大力推进农民就地就近实现城镇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头连着农民核心利益,一头连着工业和城镇建设。要紧紧抓住机遇和有利时机,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一方面推进农业人口城镇化,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所在地逐步安家落户。另一方面,要加快调整生产力布局,引导产业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现城镇化。
(作者: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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