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近年来,湖北一手抓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一手抓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激发生产要素活力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的改革探索,进一步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目前,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占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1.6%,土地流转后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的占流转面积的62.1%,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超过9.5万个。一些影响较大、具有代表性的经营模式日渐成熟。
以“福娃”为代表的龙头企业带动型。监利福娃集团是我省首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主要从事稻谷深加工。福娃集团与监利县23个乡镇签订了120万亩优质水稻订单,流转6万亩土地建设有机稻基地,实行连片生产、规范种植,并以均价高于市场价格收购。福娃集团每年可加工转化粮食149.5万吨,带动监利县及周边地区水稻种植户增收超过3.2亿元,农民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同时,“福娃”还为农民提供了多元化的增收渠道,6万亩基地的土地流转每年每亩支付农民租金680元,进入工厂或基地上班的农民,一年可收入3万元。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同时,保护了农民切身利益,为城镇化建设提供了产业支撑。
以“春晖”为代表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湖北春晖集团与孝感市三汊镇龙岗村等4个村共同创办了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村集体和农民以机动地经营权、承包地经营权折资入股,春晖集团以农机具折资入股。经过3年的发展,合作社流转土地已由成立之初的6000多亩,扩大到目前的12万亩,并形成了长期性租赁、股份制合作、季节性流转等三种具体方式。春晖集团在土地流转中,大胆创新利润分配方式,入股农民可得到入股土地保底租金、盈余按股分红和在合作社的务工收入。在流转土地后,大力实施农田整治,建设大型智能化温室育秧工厂、农业信息化平台,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业,构建起粮食科技产业链。“春晖”兼顾合作制与股份制的特点,既保障了农民土地承包收益权,也实现了土地要素的优化利用,使农业产业链上的更多收益留在了农村、留给了农民。
以“华丰”为代表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华丰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现有社员232人,农机装备380台(套),固定资产总额1.2亿元。社员通过带机入社、带地入社、带资入社,全部折资进行股份量化,社员工资报酬另算。合作社通过以“全托”、“半托”和“部分托”等形式与农户签订托管合同,托管内容既有生产经营全程托管、也有某个环节的托管,由农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菜单式选择。目前,合作社土地规模经营面积6.5万亩,横跨天门市及周边6个县市,机械作业涵盖耕整、育秧、收获等10多项,机械作业面积达到80万亩(次),社员人均收入达到8万元。华丰农机合作社在不改变农村土地家庭经营制度、又不大面积流转土地的前提下,实现了规模经营,利用农业专业化服务替代了农户传统的分散生产,为新形势下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样板。
以“侯安杰”为代表的家庭农场型。大冶市农民侯安杰曾是全国最大种粮大户,从本世纪初开始规模化种田,目前种植面积仍保持在2000多亩,购置各类农机具100多台套,还成立专业合作社实行机械化种植。近年来,以侯安杰为代表的家庭农场发展十分迅速,经营耕地总面积占全省耕地比重的4.9%,经营规模超过500亩以上的有700多个,家庭农场年均收入22.6万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2万元。这种模式适应了规模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需要,提升了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以“峥嵘”为代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是京山县永兴镇大学生刘若峥联合5个种粮大户共同发起组建的,成立5年来,已吸引当地210余户农民入社,拥有收割机、播种机、插秧机等农机具275台套,经营耕地面积14987亩,成为“全国粮食生产大户”。合作社通过把分散的农户聚集起来,能更好地发挥种田效益,通过批量向市场提供粮食,争取到更多的市场话语权,农户每亩可增收50余元。现在,我省广大农村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回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带领乡亲们科学种田和发展致富,更带来了经营理念、管理手段和生产方式的全新变化,有力促进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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