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云南省最宝贵的资源、最明显的优势、最亮丽的名片,也是云南后发赶超的最大潜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我们应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彩云之南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和谐,为人类保护和建设好一个珍贵的绿色宝库,奋力书写无愧于历史的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产业支撑体系。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要求,细化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发展方向,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打造现代庄园农业,调快调特第一产业;加速新型工业化,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调快调强第二产业;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物流、金融、信息咨询、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调快调优第三产业;加快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创建一批循环经济企业和生态园区;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审核技术指南,形成技术支撑体系。
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安全体系。深入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及陡坡地生态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城乡绿化、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低效林改造、石漠化治理、农村能源建设“八大工程”,力争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0%。加大以滇西北、滇西南为重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云南九大高原湖泊和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确保达标湖泊水质稳定,确保被污染湖泊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施大江大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确保重要江河流域监测断面达到三类以上水质标准。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生态理念融入城镇建设,加快推进中小城市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道德体系。建设生态文明,除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还要依靠文化道德的力量。应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入手,宣扬亲近自然的生活理念,提倡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建立生态文明的道德规范。推广可持续发展的消费模式,实行环境标志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提倡绿色出行。完善绿色消费激励政策,完善绿色消费体系,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生产。
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保障体系。习近平同志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应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评价体系,把资源能源节约指数、生态环境治理指数等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规划环评列为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依法对各类专项规划、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杜绝国土资源恶性开发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快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形成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体系。探索建立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环境民事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公民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责任。
(作者为中共云南省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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