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推动了社会文明进步。但与此同时,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气候变暖等问题敲响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警钟。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习近平同志告诫我们,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我们要深刻领会这“两个清醒认识”的重要论述,把环保优先的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树立生态观念、完善生态制度、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环境,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在重大决策、区域开发、项目建设等方面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使各项决策更加有利于环境保护、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
坚持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既要算经济社会效益账,也要算生态效益账,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使有限的环境、资源得到永续利用。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使经济社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多赢。应坚持“既不欠新账、又要多还旧账”,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建设布局、优化人居环境,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的转变;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一起抓、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习近平同志强调,经济发展不应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这深刻揭示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从我们目前的发展情况看,生态问题不能用停止发展的办法解决,保护优先不是反对发展,其核心是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用良好的生态环境保证可持续发展。事实证明,我们可以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与推动产业发展、群众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近年来,云南省发挥“山”的优势,做好“林”的文章,着力培育带动力强、影响面广的木本油料产业,不仅绿了荒山,还为广大山区农民增收致富找到了一条新路子。
坚持宁可牺牲一点发展速度也要守护好生态环境。习近平同志指出,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西方发达国家曾走过“先污染后治理、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道路,我国一些地方在发展中也付出了很大的生态环境代价。习近平同志强调,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我们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宁可牺牲一点发展速度,也要保住良好的生态环境,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型发展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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