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领导干部带头禁烟才有“无烟清风”(3)

【案例】领导干部带头禁烟才有“无烟清风”(3)

领导带头禁烟实质是带头守法

官员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就是模范地遵守国家的规定,能形成官员带头守法的意识,从而带动全民守法

近年来,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

2003年,我国政府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承诺2011年1月9日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现100%禁烟。2011年5月1日起,原卫生部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室内公共场所取消吸烟区的规定生效。但是,时至今日,除了机场等少数公共场所真正实现了禁烟,在很多公共场所,我们仍然能看到烟雾缭绕,政府的有关承诺及相关规定,并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

此次,中央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可谓抓住了要害,对于促进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进而减少烟民数量,防止烟草给公众带来的危害,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首先,各级党政机关本身就是一个公共场所,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内吸烟,本身就大大地减少了烟雾的污染源,有利于公众的身心健康。当然,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更重要的还在于给全社会起到示范作用。在中国,素有民以吏为师的传统,我们禁烟一直不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民众总是向官员看齐,要民众禁烟,他们首先看官员能否做到,如果官员以身作则,那么,民众自然而然也慢慢地遵守禁烟规定。

其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还能促进我们的法治建设。对于公共场所禁烟,中国政府已经作出了承诺,同时,有关部门也专门制定了条例,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承诺和规定都不能得到很好地执行,有损政府公信力和法律权威。如今,官员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就是模范遵守国家的规定,能形成官员带头守法的意识,从而带动全民守法。同时,我还注意到,在中央的《通知》中,规定“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这更能起到一箭双雕的效果,等于在公务接待中又减少了香烟的开支,对于减少公务开支、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又做了一件好事。

不过,我们也要看到,“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是出台了,领导能不能做到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仍然是个问号。像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在公开场合不能大吃大喝了,可有些官员躲进私人会所吃喝。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往往会将中央的精神消弥于无形之中。因此,领导干部带头禁烟的规定必须要有刚性的约束措施才能生效。《通知》称“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我认为还要细化,包括: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对于领导干部日常检查中,要将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也作为一项内容,及时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发现领导干部违反禁烟规定的,也作为日常机关考核内容之一,同时作为对领导干部升迁的依据之一。三是要真心接受民众监督,领导干部只要违反了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哪怕他吸的是再便宜的香烟,网民也可以将其上网,而不能以隐私为名,拒绝监督。

领导干部带头禁烟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领导干部带头禁烟,可以带来多重积极意义。

其一,有助于遏制由于烟草带来的各种行政腐败、权力寻租。时下,不少官员都有吸烟的嗜好,因为手握重权,这种所谓的嗜好,就容易受人利用,成为腐败机会,比如替别人办事时,收受名烟等。很多腐败分子,就是由这些小腐败走向堕落的。比如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被曝出其抽1500元一条的天价香烟,而其正常收入是吸不起这种高档烟草的,最后周久耕因为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只有自己一身正气,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工作习惯,才能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生活方式的侵扰,给社会和精神发展带来正能量,让腐败无机可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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