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市政协将建立严格的常委会议出勤考核制度,严肃会议纪律,并以适当方式向推荐界别或所在单位组织、统战部门反馈出勤情况。政协常委每年至少要提交1件提案,反映1条社情民意信息,在一届任期内至少撰写一篇理论文章,并且要积极参加调查研究、视察考察、座谈研讨等履职活动。
5 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2013年,本市用于公共交通、采暖、水电气等方面的财政补贴资金达到206.2亿元,占到市级财政支出比重的11.5%,而从本市长期规划来看,补贴资金仍将持续增长。
针对这一情况,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实地走访、座谈、研讨,市政协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数易其稿,给出了一套组合方案。“从调整公共交通定价机制入手,在体现其公益性定位的同时,适当体现市场价格的调整作用。”监督组负责人刘桓介绍。报告提出,相关部门应建立公交票价定期调整机制,继续坚持公交优先和低票价定位,加强企业成本核算和安全责任管理,注重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营效益,并在适度涨价的同时,给与低收入者一定数额的补贴。目前,报告已经提交市政府参考。
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是市政协在民主监督方面多年来的探索总结成果之一。1996年,针对本市在财政预算制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大政协委员强烈要求加强财政预算民主监督,市委、市政府也希望市政协能够在财政预算民主监督方面有所作为。八届市政协第27次主席会通过了经济科技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对本市财政收支情况加强民主监督的设想》,正式成立了“财政预算协商监督小组”,后来改名为“财政预算民主监督小组”。
2013年,市政协制定了《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关于建立民主监督组的暂行办法》,重新组建了财政预算、新闻舆论、城市管理3个民主监督组,围绕政府相关工作,积极展开专项民主监督,提交监督报告,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有了新的抓手。城市管理民主监督组还针对首都城市发展情况,设立了大气污染治理、污水治理、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打击违法建设四个专项监督组,就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重点监督,推动本市生态环境建设。117位特约监督员,活跃在市各委办局、法院、检察院,成为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力量。据了解,今年市政协还计划成立新的民主监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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