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既然非法收购和倒卖病死甲鱼骨能够被警方查获,“多个监管部门”也绝非发现不了。据警方称,他们调查取证时在现场看到:几间农民房的院子里堆放着数口大缸,缸里装满了病死甲鱼,很多已经腐烂,苍蝇和蛆在缸里和院子里乱爬,散发的恶臭令人难以招架。还有一些死甲鱼直接被投在化粪池、猪圈中,以便加速腐烂获取甲鱼骨。如此光天化日之下的违法行为,作为监管部门,何以浑然不觉?
显然,纳税人供养监管部门,不是让其白吃白喝的,正是为了让其为百姓的安全把关。也因此,当非法收购和倒卖病死甲鱼骨的犯罪嫌疑人锒铛入狱,也请“多个监管部门”反思一下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启示与思考】
死了还能化身中药材给人吃,浙江的某些“甲鱼”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可惜的是,它们的“好意”病人们却不敢领受——病死甲鱼骨的药效会大打折扣,起不到原有的滋阴补肾、提高免疫力的作用,而且极有可能染有细菌和毒素,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死甲鱼混入中药材,倒也并非它们故意使坏,它们也是被逼的。据悉,40吨病死甲鱼骨是通过一条“产业链”流入中药材市场的。所谓“产业链”,当然是由人来操纵的,目的当然是牟取黑色利益。同时,之所以称其为“产业链”,起码有两层含义,一是链条众多,产供销一体化,且达到一定规模;二是类似问题由来已久,“产业链”绝非一天可以形成,需要长期的“发展壮大”方能有所“建树”。
国家药典规定,鳖甲等甲鱼骨作为中药材必须现杀取用;从病死甲鱼处置到病死鳖甲收购、贩卖、入药,也涉及渔业、工商、药监等多个监管部门。然而,面对病死甲鱼骨变身中药材,多个监管部门直言“没办法”,这只能理解为监管部门对自己职责的一种懈怠,一种不作为,更是一种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漠不关心。
首先,病死甲鱼骨如果要用于中药材,那么药监部门就必须及时站出来,要履行好药品的监督管理职责,而不能放任病死甲鱼骨在各大小药店的泛滥。药监部门必须对药品的质量安全、药效严格把关,这种把关不仅仅要严把药材的入市关,还要利用好各项检测技术,加大药材的检测力度,对不合格的药材必须依法取缔。
其次,渔业、工商、公安等部门也应履好职,尽好责。各地对病死甲鱼的处理有规定,如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大型养殖场自建设施处理、小养殖户分散处理等,但由于管理还不是很规范,规定难落实罢了。因此,在病死甲鱼的处理上,各职能部门,尤其是渔业等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要让病死甲鱼的处理工作真正到位,决不能因工作缺位而让病死甲鱼骨为害人间。
再次,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对病死甲鱼骨入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只有加大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让违法获利者受到了最严厉惩罚,方能减少病死甲鱼骨入药的违法案件发生。
当然,要彻底杜绝病死甲鱼骨入药的乱象,各职能部门就必须要尽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而不能一味强调“没辙”,因为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难度,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但只要工作以人民利益为重,时刻想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就能够克服困难,就能够解决好病死甲鱼骨入药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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